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哈尔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单位相关人员重新参加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单位相关人员重新参加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哈安监发〔2014〕33号

颁布部门:哈尔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事故与应急类

颁布日期:2014-04-22生效日期:2014-04-22

各区、县(市)安监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12年1月1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公布,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修正)第十二条:“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重新参加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对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应当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重新参加安全培训”的规定,现就生产安全事故单位相关人员重新参加安全培训作出如下通知:

  一、各区、县(市)安监局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安全培训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隐患”的理念,不断增强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权限,对2012年3月1日以后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全面梳理。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安全培训合格证)以及对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负有直接责任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收缴,并于5月15日前统一交至市安监局人事培训处。与此同时督促上述人员重新参加安全培训。

  三、今后再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各级安监部门在调查处理事故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相关人员的相关证件进行收缴并督促其重新参加安全培训。

  四、市安监局人事培训处将结合即将开展的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的,将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给予处罚。

  哈尔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22日

同地区相关
哈尔滨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
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
哈尔滨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黑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清单(试行)》《黑龙江生态环境领域从轻处罚违法行为清单(试行)》《黑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黑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交易办法的通知(2022年修订)
同专业相关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7年修订)
关于印发《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权限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的通告
伊犁州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拉萨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
同行业相关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类分级的公告
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2021年修订)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7年修订)
关于印发《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