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管理,更好地服务用人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的总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全面下放劳动合同备案办理权限。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5月1日起,全面下放劳动合同备案办理权限,用人单位可就近到注册地或坐落地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各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衔接,加强辖区内劳动用工信息分析研判,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