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全监管局,各煤监分局:
近年来,我省煤矿企业在封闭井下火区(包括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过程中,已发生过多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更好地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封火区时,防止发生瓦斯、煤尘煤炸事故,省局制定了《贵州省煤矿井下火区封闭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请各市(州)
安全监管局将此《规定》转发至辖区各产煤县(市、区、特区)
安全监管局和各煤矿企业(集团)。
《贵州省煤矿井下火区封闭管理暂行规定》
贵州省安全生监督管理局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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