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若干激励政策》意见的通知

关于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若干激励政策》意见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京安监发﹝2014﹞55号

颁布部门: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体系与认证

颁布日期:2014-06-23生效日期:2014-06-23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若干激励政策》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批准,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研究制定并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若干激励政策》。现就抓好贯彻落实提出如下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深刻领会标准化建设若干激励政策的实质,切实加强对激励政策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2、细化措施,严格落实。要进一步完善细化企业落实激励政策的内容和方法,多措并举,加强统筹,明确职责,真正让激励政策落实到标准化创建的具体工作中。

  3、积极引导,强化宣传。要加大激励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培训,层层动员,使激励政策深入到每个企业,通过激励机制和市场调节激发企业达标创建积极性,以多种手段促进标准化工作。

  本激励政策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若干激励政策》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国银行业监管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2014年6月23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若干激励政策

  为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3〕8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京政办〔2013〕10号)等文件精神,调动企业达标创建积极性,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制定以下激励政策:

  一、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与企业信用管理相挂钩

  将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情况纳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和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实时公布企业安全生产达标信息,实现信息查询、公示服务、许可协同和监管联动,建立全市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二、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与工伤保险费率相挂钩

  用人单位满足全体职工参保、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条件下,对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 工伤保险费率下浮20%;二级标准化企业,工伤保险费率下浮15%;三级标准化企业、小微企业岗位达标,工伤保险费率下浮10%,已达到工伤保险费率下限的,不再下浮,浮动期限三年。浮动期间,对未能保持达标级别的企业,恢复其达标前工伤保险费率。提高的工伤保险费率执行期维持至下一次标准化达标评比周期,达标后按照提高后的工伤保险费率为基准下浮。

  已下浮工伤保险费率的达标企业,若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将恢复至原工伤保险费率标准并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提高缴费费率,死亡1人工伤保险费率提高20%,死亡2人工伤保险费率提高50%,提高后的费率不超过浮动费率中的最高档次,死亡3人及以上和列入北京市安全生产违法企业警示名单的企业,提高至浮动费率中的最高档次,提高的工伤保险费率执行期维持至下一次标准化达标评比周期,达标后按照提高后的工伤保险费率为基准下浮。

  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汇总一、二、三级达标企业和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及列入北京市安全生产违法企业警示名单的企业名单,会同北京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执行相应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

  三、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与银行信贷相挂钩

  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将企业达标水平作为企业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本系统内部信贷管理规程中研究增加根据不同达标等级赋予相应信用评级分值的内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达标企业予以信贷支持(包括企业技术改造贷款、企业流动性贷款、企业生产发展贷款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信贷服务;对未按期达标的企业,要严格控制贷款和信贷管理,包括不得新增授信额度,并对原有的贷款限期逐步压缩和收回。

  四、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与评先创优相挂钩

  在我市评选推荐各类先进单位(集体)时,凡涉及企业的,优先推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发挥国有企业集团排头兵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集团整体达标。国有企业集团要将所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的年度履职考核,对所属企业未按期达标的,“一票否决”其年度考核先进、评优等资格,将所属企业达标级别纳入集团企业负责人的重点任务考核中。抓好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对达标示范企业优先推荐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

  五、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与技术改造资金以及项目审批相挂钩

  鼓励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进工业行业产业优化升级技术改造,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按期达标作为核准其新、改、扩建项目的优先条件。将技术工艺先进、能有效防范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项目列入重点支持方向。对符合有关专项资金申报条件、支持范围等要求的项目,经评审通过后予以支持。

  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污染企业调整退出工作相结合。鼓励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通过技术改造主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或实现产业升级,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污染企业加强综合整治,对整治无效的依法依规推动关停和退出。

  六、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相挂钩

  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作为相关安全生产许可的前置条件。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按期达标作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换发的优先条件。

  七、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与执法检查相挂钩

  各有关执法部门对未按期达标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其按期达标。加强联合执法,强化对未达标企业的监管,企业未达标并经整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地方政府将依法予以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八、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资金保障

  加大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财政预算保障。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纳入我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保障标准化达标工作经费,用于评审标准制定、宣传培训、三级标准化企业评审和小微企业岗位达标评审等工作。各区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所需要的工作经费,区县政府要予以保证。

同地区相关
北京市抗旱应急预案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积极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24版)的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计划(2024年版)》的通知
北京市高温天气应急预案
2024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事项安排的通告
同专业相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节和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同行业相关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清远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城乡雨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排水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