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象屿、火炬安监局,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监综合〔2014〕99号)的要求,为规范我市危险化学品批发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结合我市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具体情况,我局制定了《厦门市危险化学品批发经营(不带仓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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