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有关单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已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新规章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作出修改,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取消。根据总局规章修改情况,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安监发〔2014〕16号)从即日起废止,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管理工作依据总局77号令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