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推进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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