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再次强调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法治意识,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加快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春节即将来临,要针对节日和冬季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以及群众性大型文娱活动等,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狠抓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春节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近段时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狠抓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但近期一些地方不断发生安全事故:1月14日,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通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7人受伤;1月20日,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鸿盛花炮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53人受伤;1月24日,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一村民出租房发生火灾,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1月30日,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境内发生一起中巴车与越野车相撞事故,造成7人死亡。事故暴露出一些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行为依然突出,一些地方和领域仍然存在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到位、监管不得力等问题,反映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国“两会”召开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落实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担当,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方面、每个环节、每个生产经营单位,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检查督查组,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反复检查,强化督促,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必须停产停业整改,确保不发生问题。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欺上瞒下不整改的,要倒查企业、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二、针对节日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统筹做好春运安全工作,确保群众出行安全。突出城市安全风险防范,加强城市建设运行特别是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强化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和安全管控,严防人员踩踏等事故的发生。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各环节,要严格依法监管,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要继续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严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要加大对节日期间停产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力度,督促企业制定并严格执行复产安全检查方案,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不得复产。
三、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加强安全生产群防群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发动和发挥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共建工作机制。要组织、指导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工作,发动广大群众及企业员工开展安全巡查、隐患举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制止、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强化警示和震慑。要加强企业、单位的应急值守,发挥好现有视频监控、自动报警等技防设施的作用,做好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要密切关注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动态,加强分析监控,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四、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能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和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广泛进行安全提示,督促警示企业、单位和社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宣传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燃放、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技能,切实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