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大人社发〔2016〕314号

颁布部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工伤与保险类

颁布日期:2016-11-22生效日期:2017-01-01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工伤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13〕187号)等有关规定,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以下简称“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纳入统筹管理的范围

  本通知所称老工伤人员,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因工受到事故伤害(含职业病,下同),尚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人员。

  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的范围为:截止2013年12月31日,即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前受到事故伤害,未进行工伤认定的在职职工、有生存账户的退休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已由原人事或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但未纳入统筹管理的在职职工、有生存账户的退休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二、关于纳入统筹管理的确认

  (一)未进行工伤认定的老工伤人员,用人单位需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职工纳入统筹管理确认表》(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事故发生时首诊就医资料,患职业病的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

  2.能够证明事故发生的原始档案记载或用人单位按工伤人员管理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发放工伤待遇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由原人事、劳动行政部门已认定为工伤的人员,用人单位需提供原人事或劳动部门工伤认定表、鉴定表,职工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的管辖权限,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老工伤人员资料的初审及上报工作;市直各委办局和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老工伤人员资料的初审及上报工作。

  三、关于纳入统筹管理的待遇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等有关规定,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后,对于新发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包括1-10级工伤职工的工伤复发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经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津贴以及终止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四、有关要求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老工伤人员的确认工作;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负责老工伤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的核定和支付工作。

  (二)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市直各委办局和有关单位要准确把握政策,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

  (三)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做好本单位老工伤人员相关信息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防止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统筹管理范围。

  (四)老工伤人员自完备纳入统筹管理手续次月起,享受工伤保险有关待遇。

  (五)老工伤问题形成时间跨度大,人员构成复杂,管理分散,切实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和管理模式的转变,是妥善处理老工伤问题的关键,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沟通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同地区相关
大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关于印发《大连市安全评价机构执业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大连)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关于印发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关于印发如皋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2025年度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昆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2024年修订)
同行业相关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的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修订印发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