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安全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惠安办明电〔2017〕26号)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冶金、机械、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以下简称“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大力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岁末年初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冶金等行业生产活动已进入旺季,一些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加上冬季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同时,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束后,一些地方和单位容易出现松懈思想,违法违规现象极易“回潮”,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县(区)安全监管局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岁末年初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冶金等行业工作重点,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加强和巩固今年以来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大检查的成果,盯紧盯牢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防范措施,深化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堵塞管理漏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攻坚战。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和粉尘、毒物职业病危害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专项督查、重点督查、专业督查等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全面排查,把排查整治各类重大隐患和风险,作为岁末年初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查严管,深查存在的问题,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二是结合岁末年初生产经营单位赶工期、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以及节日前后停产、检修企业增多的实际,深入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铁的手腕出重拳,以严格的纪律下猛药,坚决防范和遏制冶金等行业重特较大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县(区)安全监管局要对今年来国家、省、市督查组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以及转办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督促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逐一销账,抓好闭环管理;特别是省局对我市粉尘涉爆企业作业场所30人以上核查发现的问题和各县(区)责令停产停业的企业必须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未按规范标准整改完毕的一律不得验收复工。
三、大力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企业是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各县(区)安全监管局要督促冶金等行业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定义务责任,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一是结合工作部署,对冶金等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设置工贸行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风险公告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惠安监〔2017〕201号)要求,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规定配齐配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二是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有关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三是要通过严格规范的安全检查和监管执法,推动冶金等行业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任务和频次,分解落实责任,推动全员参与安全隐患自主排查,并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四是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督促冶金等行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督促企业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四、深入开展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
各县(区)要按照《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2017年度深化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安办〔2017〕43号)、《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惠安监〔2017〕158号)等专项治理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冶金等行业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防范机械伤害、风险排查管控等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突出冶金、轻工、机械、建材等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加强风险点、危险源的排查管控,不断提高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各县(区)安全监管局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敢于动真碰硬,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下达执法文书,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处罚一批、停产一批、取缔一批典型非法违法企业。通过治理,依法取缔、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打造一批典型示范企业,推动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五、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力度,认真查漏补缺,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岁末年初寒冷季节期间制鞋、箱包制造、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中毒事故的预警防范工作,依法妥善查办职业病信访个案,有效防范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发生;加大职业卫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带动一片。对职业卫生违法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定期汇总报送银监和证监等相关部门。
请各县(区)贯彻落实情况于2017年12月13日前书面报市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