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发布《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公告

关于发布《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公告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7号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18-01-11生效日期:2018-01-1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改善环境质量,加快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推动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我部组织制订了《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见附件),现予发布。文件内容可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mep.gov.cn/)查询。

  附件: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境保护部
  2018年1月11日

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一、总则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饮料酒制造业污染治理和管理行为,引领饮料酒制造业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促进饮料酒制造业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制订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所称饮料酒包括白酒、啤酒、葡萄酒与果酒、黄酒(含酿造料酒):

  白酒制造是指以粮谷为主要原料,用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而制成蒸馏酒的生产过程。

  啤酒制造是指以麦芽、水为主要原料,加啤酒花(包括啤酒花制品),经酵母发酵酿制而成的、含有二氧化碳并可形成泡沫的发酵酒的生产过程,不包括啤酒麦芽和啤酒花制品的生产过程。

  葡萄酒与果酒制造是指以新鲜的葡萄(水果)、葡萄汁(果汁)为原料,经全部或部分发酵而成的、含有一定酒精度的发酵酒的生产过程。

  黄酒制造是指以稻米、黍米等为主要原料,经蒸煮、糖化、发酵、压榨、过滤、煎酒、贮存等工艺生产发酵酒的生产过程。

  (三)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为饮料酒制造业环境保护相关产业政策制定、环境管理和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四)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采用源头控制、生产过程减排、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综合污染防治技术路线,强化工艺清洁、资源循环利用。

  (五)鼓励在生产过程中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和生产监控系统,在各用水节点安装计量装置,加强用水量监控。

  (六)积极在全行业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满足行业清洁生产的基本要求。

  二、源头及生产过程污染防控

  (一)源头控制

  1.葡萄酒与果酒制造业应注重原料生产基地建设,推行适宜的栽培方式,减少和控制农药和化肥使用量。鼓励采用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鼓励利用本企业处理达标的废水进行灌溉。

  2.白酒、啤酒、黄酒制造业应加强原料储存与输送过程的污染控制,原料宜采用标准化仓储、密闭输送。

  (二)生产过程污染防控

  1.白酒制造业

  (1)鼓励蒸馏冷却系统以风冷代替水冷,降低耗水量。

  (2)提高生产用水的重复利用率。蒸馏用冷却水应封闭循环利用,洗瓶水经单独净化后回用。

  (3)鼓励蒸粮车间安装集气排气系统,实现蒸粮、馏酒及摊晾过程中废气的集中收集、处理和排放。

  (4)应推进粉碎车间采用大功率、低能耗的新型制粉成套设备,并安装高效的除尘设备及降噪系统。

  2.啤酒制造业

  (1)鼓励麦汁过滤采用干排糟技术,提高麦糟的综合利用率,减少用水量及水污染负荷。

  (2)应配备热凝固物、废酵母、废硅藻土回收系统,回收和再利用固体废物中的有用物质,降低综合废水污染负荷。

  (3)发酵过程应对二氧化碳进行回收,回收率应达到85%以上。

  (4)鼓励采用错流膜过滤等新型无土过滤技术,代替硅藻土过滤技术。

  (5)加强对冷却水和冲洗水等低浓度工艺废水的循环利用,提高水重复利用率。

  (6)应采用高效在线清洗CIP(原位清洗)技术,通过采取调整清洗液配方、分段冲洗、优化CIP流程和改良清洗装备等措施,降低取水量。

  (7)麦汁冷却应采用一段或多段冷却热麦汁热能回收技术,降低能耗和水耗。

  (8)煮沸锅应配备二次蒸汽回收系统。鼓励采用低压动态煮沸等新型节能煮沸技术。

  3.葡萄酒与果酒制造业

  (1)鼓励利用酶技术处理原料,提高酿酒原料的出汁率。

  (2)鼓励含白兰地生产的企业对蒸馏残液进行回收利用,降低废水的污染负荷。

  (3)应配备皮渣、废硅藻土收集系统,降低废水的污染负荷。

  (4)鼓励采用离心过滤等技术对酒泥和酒脚进行处理,提高出酒率。

  (5)鼓励采用错流膜过滤等新型无土过滤技术,代替硅藻土过滤技术。

  (6)鼓励采用高效在线清洗CIP技术,并通过采取调整清洗液配方、优化清洗工艺等措施,降低取水量。

  (7)鼓励采用臭氧消毒等先进高效的消毒技术,对灌装线进行杀菌消毒,降低综合能耗和水耗。

  (8)原酒发酵罐宜配备自动化控制制冷系统,取消罐外喷淋降温技术。

  (9)鼓励在冷处理过程中采用快速冷冻技术代替常规的冷处理,并鼓励北方地区的企业,在冬季利用自然冷资源进行批量化冷处理,降低能耗。

  4.黄酒制造业

  (1)优化传统浸米蒸饭工艺,减少高浓米浆水产生量。鼓励企业缩短浸米时间、采用米浆水、淋饭水回用技术。

  (2)过滤宜采用密闭式自动化压滤机,防止滴漏产生的污染。推广采用洗布机替代滤布人工水洗,提高洗涤效率,减少用水量 。

  (3)鼓励采用自动化灌坛装酒、热酒灌装工艺,减少喷淋杀菌用水,实现节能节水。

  (4)鼓励采用机械化高压水力洗坛,减少洗涤水用量。

  (5)推广生曲及熟曲的自动化连续生产替代间歇生产工艺。

  (6)鼓励推广大型连续化、自动化生产设备替代陶缸、陶坛发酵;推广安装发酵单罐冷却、自动清洗回收等装置。

  (7)鼓励余热回用,蒸饭机应配备二次蒸汽再压缩和热交换回收装置。

  (8)鼓励采用大罐储酒方式,实现节能。

  (9)鼓励规模化发展,小型企业集约布局、集中治理,开发特色化和高附加值产品。

  三、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

  (一)大气污染治理

  1.原料输送、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应采用封闭粉碎、袋式除尘或喷水降尘等方法与技术进行收集与处理。

  2.酒糟、滤渣堆场应采取封闭措施对产生废气进行收集,采用化学吸收法或活性炭吸附法等技术对收集废气进行处理。

  (二)水污染治理

  1.高浓度废水(锅底水、黄水、废糟液、麦糟滤液、酵母滤洗水、洗糟水、米浆水、酒糟堆存场地渗滤液等)宜单独收集进行预处理,再与中低浓度工艺废水(冲洗水、洗涤水、冷却水等)混合处理。

  2.鼓励白酒企业提取锅底水中的乳酸和乳酸钙,黄水中的酸、酯、醇类物质;鼓励啤酒企业残余废碱液单独收集、处理、封闭循环利用;鼓励葡萄酒与果酒企业对洗瓶废水单独收集处理循环利用;鼓励黄酒企业回收米浆水中的固形物。

  3.综合废水宜采取“预处理+(厌氧)好氧”的废水处理工艺技术路线。对于排放标准要求高的区域或需废水回用的企业,废水应进行深度处理,宜在生物处理后再增加混凝沉淀、过滤或膜分离等处理单元。

  (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

  1.酒糟、麦糟宜作为优质饲料或锅炉燃料。葡萄酒与果酒皮渣应100%收集,并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黄酒糟宜制备糟烧酒、调味料、栽培食用菌,开发饲料蛋白等。

  2.鼓励白酒企业废窖泥经处理后作为肥料利用;鼓励啤酒企业产生的废酵母100%回收利用,废酵母深度开发生产医药、食品添加剂等产品;鼓励葡萄酒与果酒企业对酒石进行回收综合利用;鼓励采用坛式储酒方式的黄酒企业回收和减少封坛泥用量,节约资源。

  3.应对废硅藻土全部收集并妥善处置(填埋等),禁止排入下水道和环境中。

  4.鼓励对废酒瓶、废包装材料等进行收集、利用。

  四、二次污染防治

  (一)鼓励将废水厌氧生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沼气,经净化处理后作为燃料使用。

  (二)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应收集和处理,采用生物、化学或物理等技术进行处理。

  (三)鼓励将废水生物处理产生的剩余污泥、沼渣等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

  (四)酒糟、滤渣等堆场应防雨、防渗。

  五、鼓励研发与推广的新技术

  (一)鼓励研制白酒蒸汽再压缩工艺与装置,回收二次蒸汽热量。

  (二)鼓励培育白酒优良菌种,提高大曲、小曲、麸曲和酵母发酵力,提高淀粉出酒率。

  (三)鼓励研发啤酒快速发酵技术,缩短发酵周期,节能降耗。

  (四)鼓励研发啤酒超高浓度酿造技术,降低综合能耗和水耗。

  (五)鼓励啤酒企业使用水力、风力、生物质能或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

  (六)鼓励啤酒企业进行中水和再生水回收利用技术的开发和设备改造。

  (七)鼓励研发可回收啤酒瓶的安全性技术,提高可回收啤酒瓶的循环使用比例。

  (八)鼓励研发葡萄酒与果酒微氧大罐贮存技术,缩短葡萄酒的陈酿时间。

  (九)鼓励研发葡萄酒与果酒快速陈酿技术,缩短贮存时间,降低资源消耗水平。

  (十)鼓励研发缩短浸米时间的新工艺(如添加乳酸菌浸泡、延长蒸米时间等),减少黄酒企业高浓米浆水产生量。

  (十一)鼓励研发黄酒大罐贮酒陈化技术。

  (十二)鼓励开发可循环利用的新型过滤材料。

  (十三)鼓励研发新材料替代现有酒坛的封坛泥,减少泥土用量,保护资源。

同地区相关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T/CAEPI 46-2022)
同专业相关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2025年全区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胶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
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2025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
沧州市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办法
同行业相关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2025年全区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胶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
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2025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
沧州市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