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2018年合肥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合肥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4月18日
2018年合肥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和机构调整为契机,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为主题,积极深化专项整治,加强风险防控,夯实安全基础,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争创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1.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合发〔2017〕39号)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要求,树立典型引领,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全面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2.稳步推行机构调整和安全监察体制改革。适应机构调整新要求,稳步推进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职责的融合。强化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力量建设,进一步厘清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及生产、储存、使用、销售、运输、寄递、废弃处置等环节的法定安全监管责任,建立有力的协调联动机制。继续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提高基层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能力。
3.积极推进功能区监管体制改革。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安全监管体制,国家级、省级各类功能区以及化工园区(集中区)要建立安监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其他功能区要明确安全监管机构,配备监管人员。
4.重点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政治责任。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修订《合肥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关系。推进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
5.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巩固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成果,部署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强化各级安全监管机构行政执法职能,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数量和质量,着重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全年实现事前立案、处罚金额数“双上升”。
6.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执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方式,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暗访检查,对一般企业不断扩大“双随机”抽查范围,对重点企业实现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依托专项整治、隐患排查等活动借势执法,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意识和守法意识,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7.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纠错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运用移动执法终端、电子案卷等手段提升执法效能。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认真执行市安全生产“两法衔接”案件移送罪名目录和标准,建立行政处罚公众评议机制,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8.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程序,强化事故调查技术原因分析,完善事故调查组长负责、挂牌督办、责任追究、整改督办制度,依法及时全文发布事故调查报告,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坚持问责整改并重,严格遵守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
9.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曝光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失信企业惩戒,健全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红黑名单”,着力推动安全生产承诺、信用档案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建设,探索制定合肥市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制度。
三、突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0.推进“铸安”行动常态化。促进安全生产“铸安”专项行动成果向制度转化,持续打好打非治违“阻击战”、专项整治“歼灭战”、隐患排查“围剿战”,着力增强依法治安、科技治安、从严从实治安能力,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11.强化高危行业监管。以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头顶库”为重点,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专项治理工程建设、依法治安建设和安全准入制度建设,全面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深入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年度工作落实,坚持以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和油气管道高后果区安全风险管控为着力点,持续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抓好源头管控,在禁、限放区域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杜绝非法生产和非法销售行为发生。
12.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强“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校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源头管理,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强化路面安全管控。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深入推进电气火灾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组织开展大型租赁公寓、连片物流仓储、施工工地“三个专项治理”,整治突出消防安全问题。持续推进成品油非法经营、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继续加大特种设备、农机、油气管线、民爆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
13.加强农村生产活动的安全监管。推进安全监管向农村延伸,加大对农村农业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安全监管力度,明确农村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深入开展“平安渔业”、“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加强农村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煤改电(气)工程等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14.深化职业健康监管。以落实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为主线,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把尘毒危害严重超标的行业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水泥、陶瓷、耐火材料、石棉等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执法。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普查,强化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管,加大职业病源头治理力度。
四、积极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15.制定城市安全发展意见。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对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进实施办法,积极争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着力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
16.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推进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抓紧编制各行业领域《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对城市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评估,摸清底数并建档造册,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实施高危项目重大风险“一票否决”。
17.突出城市运营安全。加强对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轨道交通、城市燃气、电力设施、电梯、游乐设施等建设安全监管和运营安全检测维护。加大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力度,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强化群众自发聚集活动的监控和疏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8.推进安全科技支撑。深入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测系统建设,加大对桥梁、燃气、综合管廊、供水管网等的运行监控力度。持续开展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实施“千人矿井”科技减人专项行动,增强科技治安能力。加快合肥市安全生产管理与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的深度融合。
五、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19.打牢企业安全基础。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加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监察力度,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动标准化建设提质扩面,引导企业建立以标准化建设为基础的自主安全管理体系。深入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20.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着眼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整合优化各方面应急力量和资源,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扎实开展应急演练,市级综合演练不少于1次,县级综合演练不少于2次。
21.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扎实开展第17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抓好市级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和安全文化长廊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合肥》和“双微”(微博、微信)宣传上台阶。
22.狠抓安全培训工作。对照考点建设标准,加快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实操装备建设,力争一季度通过验收,上半年正式投入使用。完善安全培训考核体系,继续狠抓以“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的企业安全培训,推动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再上新台阶。
23.加强安监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提升“讲重作”学习成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原动力。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安监系统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为民的安全监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