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安监局:
近期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中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工作
《实施意见》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区化工钢铁煤电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的具体实施标准,准确把握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的有利时机,关闭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在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化工钢铁煤电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实施意见》明确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以压降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的事故为工作目标,以强化安全风险管控为手段,以提升化工行业安全生产能力为抓手,提高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
(一)严格准入条件。各地要积极宣传化工钢铁煤电行业的产业政策、行业布局,以及长江经济带政策,鼓励指导企业选用安全、可靠、先进、适用的工艺装备技术,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严格执行“三个一律不批”。加强企业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检查力度,从工艺安全可靠性、技术装备稳定性和内外部安全距离等方面严格把关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查,实施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二)严控安全风险。各地要持续推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系统识别风险、管控风险,及时治理风险管控过程出现的缺失、漏洞及失效环节等形成的事故隐患,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消除挺在事故发生前面,切实提高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做到涉及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全覆盖,涉及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全覆盖,建立完善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一张图一张表”。推进化工企业“智能化二道门”建设,在已实现二道门物理隔离功能的基础上,加快培育典型企业,加速实施智能化改造升级,充分发挥“智能化二道门”防范事故发生的作用。
(三)严肃执法检查。紧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加强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加大事前执法力度,突出要害部位、关键场所、薄弱环节,严处重罚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保持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对较大事故、性质严重和影响恶劣的典型事故,提级调查、挂牌督办、约谈曝光,在事故多发地区召开事故警示现场会,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举一反三,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三、落实化工钢铁煤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地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包括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在内的覆盖所有层级和各类岗位人员、覆盖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企业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责任网络,严格监管执法,严格考核奖惩,严肃问责追责,切实解决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二)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引导,把标准化建设与责任体系建设、制度建设、班组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相互融合,整体推进。守住企业标准化自评关、入口关,防止评审流于形式、走过场,凡是危险化学品二级标准化初评不合格的企业,由省局列入重点督查范围,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不合格的企业,撤销称号并对标准化评审单位予以通报,推动企业二级标准化真创建,评审单位真评审,企业真运行。
(三)进一步推进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诊断治理重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设施设计和全流程自动化控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今后两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也是中心任务,各地要按照苏安监〔2018〕87号文件内容、时间节点,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摸清本地区纳入专项行动企业的底数,指导企业开展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工作,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对企业不认真、不按要求开展诊断、治理的要严肃查处,发现企业自查未发现的重大隐患一律挂牌督办,一律立案查处,确保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落地开花,确保《实施意见》中相关安全生产实施标准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