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安监总财〔2018〕19号)精神,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上海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规定》,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废止《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安监行规〔2017〕7号)。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5日
各区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安监总财〔2018〕19号)精神,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上海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规定》,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废止《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安监行规〔201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