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应急管理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精神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精神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应急函〔2018〕265号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危险化学品类

颁布日期:2018-12-05生效日期:2018-12-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证照分离”改革,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经营许可、安全使用许可、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以及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许可等6项安全许可审批事项,要求采取优化准入服务的改革方式进行管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精神,现就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许可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审批流程,强化服务意识

  各地区要在当地“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总体框架下,将“证照分离”改革与其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任务统筹研究,协调推进。结合区域行政体制改革实际,会同有关部门,优化流程,细化要求,强化服务。

  (一)压缩审批时限。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在保证审批质量的前提下,根据是否需要现场审核等具体情况,研究将相关许可证发放事项的许可时限在现有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三分之一到一半的时间。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时限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限一致,由45日改为20个工作日。

  (二)精简审批材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精简优化审批材料。对于部门内部或系统内可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共享核验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重复提交。要依法许可,严格规范许可材料目录,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材料。进一步精简许可审批申请表,许可审批申请中提交的其他材料能反映相关信息的,不再重复要求填写。

  (三)推进在线审批服务。进一步推广网上业务办理,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研究建立“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认真落实责任,提高审批效率。

  (四)试点优化审批环节。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点研究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最终实现办事企业群众“只跑一次”。研究实施对已取证企业在申请变更、延期换证时,书面材料合法的,可先行办理,先予核发许可证;涉及现场核查的,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等手段,完成对企业的核查。

  二、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五)各地区要加强对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审查,严防出现因简化流程和精简审批材料后降低审批标准现象。结合政府机构改革事权划分,明确“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加强对许可企业的监督核查,对提供材料与事实不符,不符合相关许可条件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确保监管到位。突出对重点企业和重大风险点的检查,提高监管效率。

  三、推进信息共享,加强部门协作

  (六)各地区要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实现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发挥社会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将弄虚作假、违背承诺或严重违法违规的申请人,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七)应急管理部将按照法定程序启动修改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地区要结合当前政府机构改革,积极发扬改革进取精神,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及时就涉及到的许可审查改革事项,进一步予以细化明确,报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应急管理部
  2018年12月5日

同地区相关
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评估指南(T/CCSAS 011-2021)
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T/CCSAS 005-2019)
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规则(试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与实施指南》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信息通信业安全生产和网络运行安全工作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蜡样芽胞杆菌风险防控指南》《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克罗诺杆菌风险防控指南》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节和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同行业相关
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评估指南(T/CCSAS 011-2021)
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2025年修订)
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黑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25年修订)
佛山市窨井盖安全管理条例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抚顺市节约用水条例》的决定
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