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核电厂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核电厂消防工程初步设计、竣工验收和运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核电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我局制定了《核电厂初步设计消防专篇内容及深度规定》《核电厂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运行核电厂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上述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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