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具体见附件)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当前临近“两节”,正是生产经营的旺季,更是各类事故的高发阶段,各项不安全因素大量存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根据市领导指示要求,为切实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实现明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开门红”。现就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安全生产事关大局。各区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看待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把严防各类事故发生、避免造成人员伤亡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各区各部门要统筹好节日工作安排,切实加强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仔细分析本区、本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和部署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在抓落实上下功夫。
二、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平稳。各区各部门要按照“查风险、治隐患、防事故”的思路,结合岁末年初工作实际,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继续加强风险辨识和管控,切实管住可能诱发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一)加强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管。加大对超速、超载、酒后驾车、无照驾驶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要加强春运期间民工返乡、学生探家、探亲旅游高峰期的重点检查。加强对“两节”期间各种运输运营车辆的检查、维修以及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要加强恶劣天气的预警和人员流动的预测,提高对各种道路交通事故的反应能力。
(二)加强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要督导各施工单位针对冬季施工的特点,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对施工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加强对高空、高危作业人员的防护,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重点开展防冻、防滑、防风、防火和防有害气体中毒的冬季“五防”工作。施工监管主管单位要加强项目全程安全管理。针对一些暂时搁置、处于交接阶段的建设施工项目,以及可能层层流转、由小微企业或私人负责的具体业务,主管部门等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员、每个岗位,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两节”期间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不断线。
(三)加强重点行业安全防范。针对容易诱发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重大危险源、消防安全(包括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综合体、老旧小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工业企业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上项目、油气管线、燃气、劳动密集型企业等,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问题。
(四)加强供水、供电、食药品等民生领域安全监管。要盯住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日常检查、检修。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要组织停产整顿。要重点抓好单位、企业食堂、农贸市场、菜市场、商场、超市的食品卫生安全及质量监管工作,确保广大市民用上放心、安全食品。
三、加强检查、完善预案,提高岁末年初安全工作应变防范能力。
(一)加强应急值守。岁末年初的特殊时段,要对领导带班、安全调度和常规值班做好安排;加强对各级各类值班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各级各类值班人员要熟悉值班职责和各种应急预案,要做好值班记录和巡查,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主开展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活动,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认真及时的消除。各区、各部门要不间断地对本辖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环节要重点检查。
(三)完善各种预案。岁末年初的特殊时段,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科学安排应急处置力量,畅通信息通联渠道,落实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重点企业的对接联系,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即、有效处置。
附件:1.《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20号)
2.《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18〕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