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安委会:
今年春节期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狠抓安全监管,强化工作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平稳态势。春节过后,节前停产停工的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医药企业将陆续复产复工。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医药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化工、化学制药装置开停车,属于各类安全风险集聚、叠加、且风险程度较高的关键环节,也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环节。对此,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力量,排查摸清本地区停产停工企业的底数及其复产复工的时间安排,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严密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全国、全省“两会”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认真落实化工装置开停车安全规定。各级应急管理(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企业要做好组织、人员、技术、安全、物资及外部条件、营销和产品贮运以及后勤服务保障和其它方面的准备工作,在化工投料试车之前,进行管道系统和设备内部处理、电气和仪表调试、单机开车和联动开车,在确定生产装置达到安全稳定运行的条件下,再开始化工投料开车,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强化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一些企业利用停产机会,在复产前进行设备检修,这一过程也是事故高发环节。各级应急管理(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按照原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86号),建立健全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规范以及各种设备检维修安全规程。按照“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维修质量”的原则,严格检查确认安全条件,确保检维修作业安全。
四、组织开展节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严把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关。各级政府安委会要组织应急管理(安监)和经信、市场监管、电力、消防等有关部门(单位),对节后准备复产复工的企业进行安全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化工装置开停车、检维修等重大活动报备制度,严格履行复产验收手续,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要坚持复产验收标准,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对验收不合格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未经安全验收擅自复产以及借复产名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请各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本地区春节前停产停工的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医药企业情况,及其节后复产复工计划安排填写附表,于2月28日前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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