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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9年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9年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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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厦应急〔2019〕24号

颁布部门: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体系与认证

颁布日期:2019-05-07生效日期:2019-05-07

各区应急管理局,象屿保税区、火炬管委会安监局:

  现将《厦门市2019年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厦门市2019年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点》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5月7日

厦门市2019年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9年全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以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厦门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为指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当前长远结合、狠抓关键环节、典型示范引领、系统整体推进,着力建设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着力解决安全准入门槛低、安全基础薄弱的问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提升工矿商贸行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重大事故零控制,努力实现全市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推动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对涉及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实现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大力推动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培育一批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示范单位”,以点带面、逐步铺开。

  (三)狠抓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开展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金属冶炼、城市商业综合体等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四)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严格执行金属冶炼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五)加大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实施挂牌督办和“黑名单”制度。

  (六)在机械、轻工、纺织、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推广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和装备,提高企业安全装备水平。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继续深入开展工矿商贸行业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管控。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厦安办〔2016〕48号)要求,紧紧围绕事故多发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等五个重点方面,深入开展工矿商贸行业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管控工作,推动企业按照《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7版)》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的责任和措施逐级落实到企业岗位,并加强对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二)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整体方案的通知》(厦安字〔2017〕38号)要求,持续在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通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完善自我保障体系和监督管理机制,促进企业依法守法意识全面提升、员工安全素质全面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全面加强,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继续推进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宣贯工作,探索建立促进企业标准化建设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评审管理,规范评审程序,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有机结合,确保标准化建设质量。

  2.着力提高企业标准化体系运行质量。充分运用日常执法检查、“回头看”检查、复审换证等时机对标准化达标企业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核查。督促企业按照标准化要求运行,提高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

  3.提高企业创建和复评积极性。在不断巩固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宣传标准化创建工作,提升企业标准化创建积极性。

  (四)持续深化工矿商贸行业领域的“三项治理”

  1.持续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继续以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企业、10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为重点,严格执法检查,注重整改实效。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存在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的企业坚决依法采取关停、处罚、取缔等措施。同时,市局针对2019年6月1日起实施的《粉层涉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聘请专家进行专题培训,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新一轮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

  2.持续开展工矿商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一是督促各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19〕48号)要求,结合工作进展情况,谋划好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二是按照有限空间目录,开展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有限空间专项整治,掌握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数量和基本情况,建立动态监管台账。三是通过督导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督促各区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企业,及其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进行全面查漏补缺,切实推动企业真正落实有限空间辨识。四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9 号),开展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推动企业落实作业制度、审批、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等要求,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3.开展城市商业综合体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由各区安委办牵头负责,应急管理、消防、住建、市场监管、商务、广电、供电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按职责分工,针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电梯、燃气、用电和应急处置等重点项目全面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挂牌督办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同时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曝光。

  (五)强化执法检查。强化工矿商贸行业执法检查。一是按照双随机要求,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突出重点,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对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薄弱、安全风险较高、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企业实施精准执法,确保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认真落实 “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依法运用法律强制手段,查处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违法行为。

厦门市2019年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点

  近年来,我市各级应急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中,有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要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已经步入常态化轨道,标准化达标企业的数量和运行质量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不断改善,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9年全市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为指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 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为目标,对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着力建设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动态监管,积极开展复评复审,新增企业开展创建工作,完成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等六行业大中型企业有效期满申请复评和新增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达标评审工作,其中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等六行业大中型企业达标有效期满复评达到100家。

  (二)积极推动企业自主创建,持续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化提升工作质量,鼓励企业提升达标等级。

  (三)建立完善奖惩机制,激励标准化已达标企业持续运行。把标准化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纳入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对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及不再符合达标条件的企业严格执行退出机制。

  (四)充分运用日常执法检查、“回头看”检查、换证复审等手段对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标准化创建企业运行情况进行核查检查,督促企业切实按照标准化要求运行,提高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质量并举,分类推进,全力提升我市标准化建设水平

  1.紧盯目标,持续推进标准化创建。按照“计划一批、申报一批、达标一批”的思路,广泛宣传发动,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企业创建任务落实,充分利用第三方强化辅导,加强沟通,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主创建积极性。

  2.积极推进,提高企业创建达标覆盖面。全面深化我市企业标准化建设,在摸底调研的基础上,把新增企业及原未达标和撤销证书企业全覆盖纳入创建范围,强化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安全现状明显改善,进一步提升企业标准化创建质量,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

  3.突出重点,全力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标准化建设水平。着力抓好金属冶炼、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标准化运行质量,重点开展“回头看”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企业要迅速整改,对拒绝整改的企业要采取执法措施,推动企业不断提档升级,提升管理水平。

  (二)多措并举,动态监管,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1.协调推进,加强标准化建设与双重预防机制的有机结合。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有关要求,推动企业将标准化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机融合,引导达标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贯穿标准化建设各环节。

  2.突出现场,强化隐患整改。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以“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为主要内容,以强化作业现场隐患整改和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不断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和可视化管理,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严格执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以对标整改为重点,强化作业现场隐患整改。

  3.强化检查执法,全力提升达标企业运行质量和成效。采取运行质量检查、复审复评、“回头看”检查和执法检查等方式,通过“提升一批、整改一批、淘汰一批”措施,实现达标企业标准化运行质量明显提高,对企业开展质量运行检查和“回头看”检查的企业数不低于20家。要强化分类指导,对基础条件好、认真开展标准化运行的三级企业,推荐创建二级标准化;对存在隐患问题的企业要督促整改,问题隐患严重的要严格执法,通过整改促使企业提高标准化运行质量;对于标准化建设流于形式、企业管理混乱、各类工伤事故多发等不再符合标准化基本要求的企业坚决实施摘牌处理,撤销企业标准化证书,定期公告摘牌企业名单,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三)完善制度,加强宣传,积极引导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主动性

  1.完善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主动将企业创建工作情况和达标结果向银行、保险、海关、人社等主管部门通报,让相关部门作为企业绩效考核、工伤保险费率、信用评级、融资贷款、产品出口等重要参考依据。

  2.广泛宣传,营造标准化创建良好氛围。利用报纸、电视等主流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标准化示范地区和示范企业等进行宣传,扩大企业标准化的社会影响,增强企业创建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海沧区示范企业的引领作用,引导其他区现场参观、经验学习,引导带动各区提升标准化建设质量。

  3.创新举措,大力推进第三方服务。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专家参与检查等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在开展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中的积极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排摸底数。各区要认真排摸本地区的冶金等行业生产型企业,分类梳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已达标、未达标和本年度复评企业名单,进一步持续推进标准化创建工作。

  (二)注重建设成效。各区要将提升标准化建设质量作为标准化工作的核心,督促、指导企业以“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为主要内容,切实推动企业硬件保障、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安全意识的整体提升。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区要把标准化建设与日常监管、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工作紧密结合,紧盯自评、评审、“回头看”等环节,监督检查企业不符合项整改,加强标准化评审结果的应用。

  (四)创新工作方法。今年市局将对随机抽取提出到期换证申请的三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未持续运行标准化的企业,标准化水平下降的企业,将严格按规定撤销其标准化达标等级、收回证书和进行相应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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