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邯郸市、唐山市、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
今年上半年,省厅组织对高炉铸造企业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并组织力量深入剖析了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请各地结合当地工作实际,以《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以下简称“2号令”)落实为重点,认真抓好这些措施落实。
一、认真抓好2号令的贯彻落实。一是实现风险辨识全覆盖。企业按照全省2号令推进方案及冶金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特别是针对各类重大风险和危险作业风险,做到不漏一处、不漏一项。二是实现管控措施全有效。针对辨识出的风险,结合企业实际,组织专业力量,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措施要做到简便、易行、管用。三是实现岗位员工全参与。企业积极组织开展“双控”机制建设专项培训,将具体管控措施落实到各岗位、各员工,使每名员工做到知职、尽责,解决好“双控”机制建设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对于在2号令落实上走形式的,责令企业推倒重来,并按2号令要求上限处罚,对问题突出的,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并通报。
二、强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是所有高炉铸造类企业必须全面启动标准化创建工作。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全省标准化工作最新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和预创建工作。二是标准化创建必须与2号令落实相结合。标准化预创建过程中,要将“双控”机制建设列为重要考评内容,实现两项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提升。所有企业必须按要求完成三级及以上标准化达标,对未落实标准化创建相关工作要求、逾期仍未实现达标的,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督促企业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持续紧盯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企业必须严格对照国家工贸行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逐项对照排查,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与隐患问题台账。对于企业自查后仍存在同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令企业停产整改,涉及并处的上限处罚,并严格落实整改验收等相关工作。
四、着力提高企业安全设备设施保障水平。严格管控企业重点环节,提高设备保障能力和水平。主要包括:喷煤等涉及煤气管道置换介质保障设施;煤气支管快速切断装置;煤气等各类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装置;高温熔融金属吊装作业相关设备等,必须符合有关规程标准规定。督导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同类问题的,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并保证整改期间的安全。
五、注重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能力素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资格培训以及再教育培训,切实履行自己应尽的安全监管职责;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炼铁单元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比例不低于分厂(车间)总人数的2%。督导检查中一经发现未按要求培训以及对自身职责不清的,一律取消其资格,重新培训后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