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部推荐性行业标准集中复审工作的安排,现已完成28726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复审工作(复审结论统计表见附件1,各行业或领域复审结论表见附件2-7),其中《带压密封技术规范》等20466项行业标准继续有效,《镁钢制品绝热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等5511项行业标准予以修订,《化工蒸汽系统设计规定》等2749项行业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 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统计表
2. 工程建设、节能与综合利用和安全生产领域行业标准复审结论表
3. 原材料(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稀土、黄金)行业标准复审结论表
4. 装备(机械、汽车、船舶、航空)行业标准复审结论表
5. 消费品(轻工、纺织、包装)行业标准复审结论表
6. 兵工民品和核工业行业标准复审结论表
7. 电子和通信行业标准复审结论表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