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春季森林封山防火的决定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春季森林封山防火的决定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秦政发〔2019〕5号

颁布部门: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性法规

应用分类:消防安全类

颁布日期:2019-01-31生效日期:2019-01-31

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14号)、《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森林封山防火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2019年2月1日至4月30日,为全市森林封山防火期。

  二、全市建城区以外的所有区域为封山防火范围。

  三、在森林封山防火范围内,严禁下列行为:

  (一)携带火种、火源进入山林;

  (二)烧纸祭祀、烧火取暖、野外吸烟、乱丢火种;

  (三)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焚烧垃圾;

  (四)野炊、生火烘烤食物;

  (五)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爆破作业。

  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从重处罚。

  四、森林防火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封山防火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五、各级政府要在进入封山防火范围的路口、通道设立防火临时检查站,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封山防火区。

  六、各有关单位、协会、团体在封山防火范围内组织开展活动的,需向本级森林防火部门备案,并做好参与、参观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七、依林景区景点在封山防火期开展旅游相关营业活动的,需制定森林防火保障措施,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综合评审,达到预防扑救标准要求的,按有关规定签订主要责任、主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书,报县级人民政府研究批准。

  八、在封山防火范围内违规用火的,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或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成年人和智障人员,要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九、所有护林员、巡逻队员、检查站和了望哨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玩忽职守、擅离岗位人员,依法追究主管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地政府接到火情报告后,在按规定报告的同时,要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扑救。对组织扑救不力,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严肃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各级森林公安、公安、环保等部门要严格执法,依法从严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严厉打击故意纵火、野外违法用火和破坏防火设施设备等违法犯罪行为,并予以曝光。

  十二、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及中小学校和森林经营单位,要加强对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19年1月31日


同地区相关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秦皇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暴雨灾害防御办法》的通知
秦皇岛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秦皇岛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
同专业相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节和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同行业相关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2025年全区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胶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
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2025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
沧州市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