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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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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鄂应急函〔2020〕5号

颁布部门: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危险化学品类

颁布日期:2020-02-01生效日期:2020-02-01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应急管理局:

  自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暴发以来,省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普遍存在人员思想不稳定、原材料紧缺及成品运不出引起的物料失衡、部分企业不能如期复工复产等问题,安全风险多因素叠加,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动态掌控生产和停产复工企业情况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继续按照省厅节前节后有关工作部署

  要求,持续调度排查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单位),动态掌握辖区内生产、停产、复产复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变化情况,并建立专门台帐,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前,坚持每天17时前通过省厅危化蓝信群报告平安或生产安全事故(含非亡人事故)。

  二、加强正常生产企业和停产企业的安全监管

  各地要督促春节及疫情期间仍正常生产、尤其生产消杀产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带队值班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引导,科学安排人力物力,稳定员工队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杜绝发烧及疑似患者进入办公及生产区域。同时,对疫情防控急需突击生产的企业要靠前一步,主动做好安全服务指导工作。对停产停工企业,要督促企业加强人员值守,加大对重点岗位、部位巡检力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突出储存有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罐区、以及存有自聚、高危特殊物料原料及成品、半成品的工艺管道、装备设备;烟花爆竹企业要突出涉及黑火药、亮珠、镁铝粉、带药内筒的仓库、中转库、原材料库,以及因疫情防控取消红白喜事后烟花爆竹回收环节的管理。要督促企业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非常时期要采取非常措施和手段,坚决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疫情扩散。

  三、引导企业复工时间顺延和强化复工企业安全把关

  各地要引导企业服从大局、服务大局,严格按照属地政府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正确处理好复工生产与疫情防控的关系,该顺延的无条件顺延。要主动谋划在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加强复产复工安全监管。拟复工复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按原《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及停产检修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安监发〔2018〕28号)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十必须规定》等规定,制定详细的复工开车方案,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检测,强化员工的教育培训,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主动对接,简化程序,靠前服务,确保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疫情防控要求的企业,快捷、有序、安全复工复产。

  四、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调度监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监管人员、企业从业人员要从更好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出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防护相关规定要求,严密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监管工作措施,做好个人防护保护,配备好防护用品及装备,自觉做到防护不到位不进企业、不进车间。非常时期,要创新方法,积极发挥危险化学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对企业进行远程调度检查,确保安全监管与疫情防控有序。

  请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迅即将本通知传达至所辖企业(包括中央在鄂和省属危化品企业)。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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