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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恢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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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0-08-31生效日期:2020-08-31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相关考试机构,各相关单位及人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按照“积极、稳妥、循序、安全”原则,根据北京市《关于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恢复时间

  于2020年9月7日恢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

  二、防控要求

  (一)坚持疫情防控不松懈。始终把疫情防控工作放在首位,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在考试过程中严格落实北京市相关防控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落实防疫安全服务保障。考试机构应结合疫情防控部门指导意见,科学制定考试方案,精准控制人员规模,严格按照国家、北京市发布的防控指引,做实做细各项联防联控方案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达到防控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要求。

  三、防控措施

  (一)考试场所管理

  1.考试场所为室内的,应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每天至少开窗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

  2考试场所内应准备充足的消毒用品,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对桌椅、器材等高频接触的场所和物品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毒方法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

  (二)人员管理

  1.考生报名考试时应提供相关健康信息,排查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2.考试现场工作人员应利用“北京健康宝”等平台,实行“绿码”准入制。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坚持实名登记、出入时间登记等措施。对拒绝接受扫码、体温检测或体温异常、处于隔离期等可疑人员,谢绝入场。

  3.严格控制考试人员规模,保持室内社交距离1米以上,设置明显提示牌,避免人员近距离接触。

  4.通过多种方式对参考人员及工作人员进行健康宣传,做好个人消毒和个人预防工作。

  5.加强对所有参考人员及工作人员的防疫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应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现场播报安全提示信息,利用多种方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传染病防控知识,提升防控意识和能力。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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