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979-2019年)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979-2019年)的决定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黔府发〔2020〕16号

颁布部门:贵州省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0-12-09生效日期:2020-12-09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清除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92号)等规定,省人民政府对1979年至2019年期间省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省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一、对上位依据缺失或者被替代,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12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规定的阶段性工作已完成,目标已实现的8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三、对部分条款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但多数条款内容合法,且对行政管理继续发挥作用的2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四、对现行有效的68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21件).doc

           2.省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89件).doc

           3.省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8件).doc

           4.省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684件).doc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9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贵州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
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2020年修订)
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2021年修订)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
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4年修订)
关于印发贵州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2024年修订)
贵州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
同专业相关
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
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同行业相关
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电梯安全条例(2024年修订)
庆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日照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