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为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安徽省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供广大企业参考使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总工会,要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年度开展的“春季要约行动”,积极引导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附件:安徽省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文本)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总工会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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