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应急局、市局机关各执法处室及直属单位:
近期,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1〕92号),对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抓好落实。
1.典型执法案例要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围绕危险化学品、工贸以及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执法检查重点事项,选取严格执法、依法处罚、程序规范的案例进行上报。
2.各区应急管理局每季度(3月31日前、6月30日前、9月30日前、12月31日前,遇节假日提前报送)直接向应急管理部至少报送一个由本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例,同时抄报市应急局。
3.市应急管理局每半年直接向应急管理部至少报送一个由本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例。危化监管处、安全基础处、规划发展处、执法总队、应急处置中心分别于6月10日前、12月10日前向政策法规处至少报送一个由本处室(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例,政策法规处审核后报送应急管理部。
4.各区应急管理局、市局机关各执法处室及直属单位确定1名典型执法案例联系人并将信息(姓名、单位、职务、电话)报送至zcfgc@tj.gov.cn
附件: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杨海宝;联系电话:2805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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