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珠海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健康广东行动(2019-2030)》《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推进健康珠海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府〔2020〕83号),加快推进我市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根据《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2019-2020年试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健推委发〔2021〕2号)《健康广东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五个一”加快推进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健推委办函〔2021〕1号)精神,我办研究制定了《落实“五个一”加快推进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苏琳,联系电话:2128351,邮箱:zhswjjzjk@zhuhai.gov.cn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健康广东行动(2019-2030)》《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推进健康珠海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府〔2020〕83号)《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2019-2020年试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健推委发〔2021〕2号)《健康广东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五个一” 加快推进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健推委办函〔2021〕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并取得实际成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在全球健康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紧紧围绕健康珠海建设战略目标和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各项目标要求,聚焦劳动者最关注的职业健康问题,更好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合法权益,进一步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前,通过落实“五个一”,加快推进我市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工作,大力推动提升重点行业劳动者岗位职业病危害及防护知识知晓率,提升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以及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积极推动用人单位加强过度疲劳和工作相关肌肉骨骼系统疾病的预防控制并采取综合措施降低和消除工作压力,稳步提升我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确保如期完成我市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的阶段性目标值。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治理行动,推动一批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粤卫职健函〔2021〕6号)文件精神,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病种、重点危害等“五个重点”,组织开展职业病发病用人单位专项整治、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单位治理、职业病患者救治救助,进一步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风险管控,进一步扭转职业性噪声聋、化学中毒和尘肺病多发局面。
各区、各部门要按照《珠海市职业病发病用人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职业病发病用人单位专项整治,对2016年-2020年全市报告新发职业性噪声聋、尘肺病和化学中毒所涉及用人单位逐一核查,确保在2021年底前实现“4个95%”的工作目标,即: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制度建立率、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在岗职业健康检查率等4项工作指标均达到95%以上。
各区、各部门要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单位治理,到2022年,实现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实现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下降到30%以下。
(市卫生健康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落实属地责任)
(二)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行动,推动一批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服务。
规范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工作,推动全市在资质有效期内或已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总数量达到5家以上。积极推进全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控制工作,提升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质量。加强职业健康宣教工作,提高用人单位依法安排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主体责任意识,推动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依法获得职业健康检查服务的权利。到2021年底前,为全市8万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提供规范的职业健康检查服务。推动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完成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到2022年,区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覆盖率达到80%以上。(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各区落实属地责任)
(三)开展工伤预防及保险扩面行动,推动一批企业提升职业病工伤预防保障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做好尘肺病等职业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84号),以冶金、建材、化工、宝石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开展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推动职业人群依法参保,稳步提升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深入开展职业性噪声聋、尘肺病和化学中毒多发高发的重点行业工伤预防专项行动,有效降低重点企业职业病发生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市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落实属地责任)
(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掀起一轮职业健康保护促进热潮。
各区、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切实将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落到实处。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持续推动全市职业健康宣教培训工作。依托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和职业卫生协会,到重点企业开展职业健康知识培训。组织动员职业病防治、健康教育机构以及社会机构和公众,创作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并参与“安康杯”、“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大赛”等活动,丰富传播资源库。对从事长时间、高强度重复用力、快速移动等作业方式以及视屏作业的人员,采取推广先进工艺技术、调整作息时间等措施,预防和控制过度疲劳和工作相关肌肉骨骼系统疾病的发生。采取综合措施降低或消除工作压力。各区要积极推动辖区内用人单位做好员工健康管理,每年评选不少于10名区级“职业健康达人”,国家机关、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等用人单位应支持员工率先树立健康形象,并给予适当奖励。各地按规定规范使用工伤预防费,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劳动者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宣传和培训。到2022年,实现重点行业劳动者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及防护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落实属地责任)
(五)开展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提升行动,落实一系列职业健康保障措施。2021年,推动市放射工作人员在省放射工作人员线上培训与考核平台试点培训与考核。推动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及防护管理,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到2022年,实现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90%以上,各项剂量监测和管理制度更加规范有效,保障广大医护人员、患者职业健康合法权益。(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各区落实属地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发挥各地推进健康珠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公共卫生与重点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确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有序推进。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区、各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专项组成员单位要围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的总任务目标,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推动落实“五个一”,加快推进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确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有关措施落地见效,在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的同时保证按时完成各项阶段性任务指标。
(三)及时总结提升。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着力提高职业健康保护能力和水平。要及时总结推进落实“五个一”,加快推进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工作情况,请于2021年12月20日、2022年6月20日、12月10日前三次报送总结材料,并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宣传报道推进落实过程中的亮点做法,以劳动者职业健康获得感的提升检验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实施的成效,进一步推动我市国民经济“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