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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会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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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21〕30号

颁布部门: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消防安全类

颁布日期:2021-08-03生效日期:2021-08-03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社会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3日      

天津市社会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消防工作是国家应急管理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着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神圣使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本市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服务保障天津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天津市消防条例》以及《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工作进展

  “十三五”时期,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行业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边改革转制、边整编组建、边防范救援,着力推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型升级,全面加强消防工作,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一)消防体制机制改革有力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制定《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3号),提出五个方面29项具体举措,“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承诺制管理、消防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模式初步建立,消防监督执法和服务质效明显提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式组建,教育、医疗、交通、住房等配套优抚优待政策制定出台,消防救援队伍社会尊崇感大幅度提升。

  (二)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日趋完善。制定出台《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细化市、区、乡镇(街道)3级政府,38个市级部门以及具有公共服务职能单位、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依托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等平台,连续5年开展全市各区、各部门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有力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落实到位。市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市财政局等7部门制定出台《天津市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累计向信用中国(天津)平台推送归集数据7066条,对33家失信企业实行联合惩戒,压紧压实社会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成效显著。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坚持铁腕治理、重拳除患,构建“责任牵引、网格兜底、宣传覆盖、诚信制约、智慧支撑”五位一体防控格局。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消防车通道等多行业、多类型、多轮次专项治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启动“老旧居民社区、危化品场所、大跨度建筑”火灾隐患治理三大战役,累计检查企业单位69.6万家次,督改隐患84.6万处,处罚案例2.08万件,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制定出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天津市城市综合体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等11部地方标准,为火灾防控提供技术支撑。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G20峰会、国庆70周年、世界智能大会、夏季达沃斯论坛等50余项消防安保任务,2019年、2020年连续2年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四)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作用凸显。主动适应“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加快转型升级,全面提质强能。根据城市功能特点,整合各区域灭火救援力量,构建“一个中心五个支点”战区协作制。针对全市主要灾害类型特点,建精建强高层、地下、大跨度、石化、山岳、水域、地震7类专业处置队,成立市级灭火救援专家组,建立“全员普训、岗位复训、专业特训、装备专训、驻厂轮训、实战验训”的“六训”机制,推行指战员岗位能力等级达标考评,开展职业技能资质认证工作,不断提升综合应急救援专业化水平。明确政府专职消防员统招模式,保障标准增至年人均13.64万元,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达到2133人,消防文员595人,多种形式消防救援力量进一步壮大。“十三五”时期,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共接处警23.74万起、营救疏散转移人员22349人,成功处置了“3·25”危化品车辆事故救援、“11·1”南环铁路桥坍塌以及跨区域增援山东寿光水灾、黑吉两省抗洪排涝、河北沧州南大港产业园石油储罐大火等急难险重任务。积极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洗消、转运、警戒等工作,以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的实际行动彰显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的政治担当。

  (五)城市消防安全基础得到夯实。全面实行市、区两级财政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全市消防经费总量年均保持较快增长。配备消防执勤车辆456台,比“十二五”时期配备数量增加一倍。新配各类装备器材245种11.9万余件(套),多用途、高性能特种装备比例大幅提升。高质量建成市、区两级训练基地,“1+8”训练基地格局初步形成。建成普通、特勤消防站32个,小型消防站57个,新增市政消火栓8992个、取水码头239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与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开展战略合作,推进火灾风险大数据分析预警模型建设,火灾风险预测准确率达80%以上,“火眼”可视化火灾监控系统落地应用,建成市、区两级物联网远程监控平台,消防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开展“119消防奖”、“最美消防员”、“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等评选活动,深入实施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发动各行业协会成立“天津市消防公益联盟”,针对机关、团体、单位重点人群培训4100余场、25万余人,消防“双微一抖”等新媒体账号总点击量上亿人次,消防安全文化氛围日益浓厚,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升。

  二、“十四五”时期形势分析

  (一)面临的新挑战

  “十四五”时期,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天津承担着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任务,“传统型”火灾风险与“输入型”火灾风险交织叠加,消防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抵御火灾风险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仍处于脆弱期、爬坡过坎期,城市以及城市群消防安全韧性不强。特别是企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情况较为突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较低。消防安全行业自律、火灾责任强制保险等市场调节机制并未充分发挥作用。基层消防网格力量薄弱,普遍人员不足、业务不熟、组织不力,存在网格“空转”现象。公众被动接受消防安全教育较多,学习消防安全知识、逃生技能的主动性、自发性尚未形成。

  综合应急救援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标“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在水域、空域、轨道交通、山岳等领域救援经验不足、专业救援能力不强,高精尖特种装备以及专业技术人才相对短缺,尖刀和拳头力量尚未真正发挥。同时,应急指挥、应急通信、应急保障等能力有待加强,综合保障的模块化、集约化有待增强。

  消防安全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巩固。部分地区市政消火栓仍有欠账,日常管理、维护保养还需加强。个别地区在消防救援站建设、用地、经费等方面保障不足,布局存有空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配备仍有缺口,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普遍待遇偏低、职业发展空间有限,企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人员流失率高、实战能力堪忧。

  消防协同发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京津冀地区在“防”、“灭”、“救”协作方面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工作衔接等方面未能形成有效合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消防联动服务、三地常态化联合执法、制度化的联勤联训机制尚未建立,在地方性消防法规标准、行政执法、消防培训等方面存在差异,数据互通、资源共享等机制运转还不够顺畅。

  (二)面临的新机遇

  “十四五”时期,天津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将发生复杂而深刻的重大变化,虽面临更多风险挑战,但总体上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为本市消防救援事业改革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国家重视孕育重大机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高度重视,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给予关心厚爱,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各级党委政府更加关注、重视、支持消防工作。

  城市定位提出更高要求。作为首都政治“护城河”和安全“护城河”,天津的经贸、文化活动频繁。同时伴随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逐步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大幅提升,对加强火灾防范能力、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增强消防救援力量、改善应急救援装备等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社会共治带来有利契机。我国全面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人民群众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的需求日益提高,参与和支持消防工作的意愿更加强烈,公共消防安全素质不断提升,社会消防力量持续壮大,消防公益事业蓬勃发展,将对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三、“十四五”时期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党对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的绝对领导,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紧紧依靠我国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为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凝聚力量、提供保障。

  坚持“两个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加快建设中国特色消防救援力量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持续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科学高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预防为主”思想,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深入推进消防执法改革,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全面融入科技强国战略和智慧城市、平安天津建设,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和新能源技术等前沿科技在消防领域深度应用。

  坚持依法治理。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法规制度,强化标准规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消防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坚持群防群治。加快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全面打造消防安全文化,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治理格局,筑牢抵御火灾风险的“人民防线”,提升城市消防本质安全水平。

  (三)发展目标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密围绕本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唱好京津“双城记”、构建“津城”和“滨城”双城发展格局、打造海港空港“双枢纽”体系、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双中心”城市等重点任务,加快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为本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到2025年,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建立,火灾事故防范能力显著增强,城市消防安全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应对处置巨灾大难能力显著提升,火灾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消防安全形势趋稳向好。到2035年,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有效运行,重特大火灾事故防控水平大幅提升,消防安全形势根本好转,覆盖城乡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全面构建,各类灾害事故处置和巨灾应对能力达到更高水平,依法治理、科学救援、智慧应急水平达到新高度。

  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与消防改革相适应的完备法治体系基本建成,消防执法改革全面完成,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新型监管机制成熟完善,综合治理精准高效,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注重科技创新赋能消防发展,优化整合消防科技资源。消防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显著增强。

  应急救援更加高效。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大应急”救援指挥协同体系更加顺畅高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消防志愿者等消防救援力量转型升级,多元互补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形成,区域联勤联动灭火救援模式深入推进,政府各部门间会商研判、预警提示、力量调派等机制逐步完善。

  基层基础更加稳固。消防救援特种攻坚装备配齐配强,智能化高精尖装备配比率大幅提高,消防员防护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模块化、机动化投送能力不断提升。公共消防设施实现城乡全覆盖、均等化,消防救援站布局更加科学,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维护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补齐消火栓建设欠账。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四、重点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建立定期研究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双定期”制度。持续发挥市、区两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调度、议事协调作用,并向乡镇(街道)一级延伸。建立消防工作巡查制度,开展政府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行业部门和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2.强化行业监管(管理)责任。依职责将消防安全纳入各行业安全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应急预案以及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考核评比等内容。全面推行行业消防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固化行业集中约谈、联合惩戒、曝光警示等消防安全工作常态机制。

  3.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分类编制社会单位火灾风险指南,指导社会单位知晓风险辨识和隐患自查的方法要点,推动社会单位落实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培养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推动连锁经营、集团企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将社会单位“自知、自查、自改”工作和公示承诺情况纳入检查重点,发现承诺失实的,依法依规查处。

  4.强化工作跟踪问效。健全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机制,按照火灾事故等级由市、区两级人民政府明确授权或委托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实施火灾事故调查,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建立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制度,强化火灾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推动地区、行业、单位落实责任、齐抓共管。

  (二)健全消防法规标准体系

  1.强化消防法制顶层设计。探索区域协同消防立法,按照全市立法规划,推动修订《天津市消防条例》、《天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起草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加快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核心,以《天津市消防条例》、《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基础的制度框架,增强消防法制建设的系统性、协调性和前瞻性。

  2.强化消防技术标准支撑。完善标准化工作整体规划,建立消防标准化协调机制。鼓励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科研机构等开展、参与消防标准化工作,重点加强社会消防服务管理、消防信用、应急救援装备及消防救援队站建设、消防信息智能化建设等标准制定、修订工作。逐步实现以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主体、与推荐性标准相配套,适应行业领域管理、满足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需求的消防标准规范体系。

  (三)完善社会消防治理体系

  1.加强城市火灾风险评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定期开展区域、场所火灾风险评估,制定实施区域(场所)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建立火灾风险分析评估模型,构建分级分类管控体系。结合京津冀一体化进程中全市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以及天津城市功能定位、布局,加强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材料、新工艺的风险研究,开展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消防安全风险源调查评估,为针对性采取消防安全管控措施提供依据。

  2.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持续推进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聚焦仓储物流、石化、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化学储能等新能源基础设施安全防范,突出大型商业综合体、集贸市场、“城中村”、“出租屋”、“三合一”等场所和特殊人群,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检查,强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健全完善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调度指挥、精准研判、前置布防等工作,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3.整合社会资源推进联防共治。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单位引入专业消防管理团队,鼓励社会单位聘请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担任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力争在“十四五”时期全市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增加到2500人。探索建立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构参与火灾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作用。组建全市消防安全专家库,分行业领域成立专家组,建立、推行专家检查制度。实体化、常态化、制度化运行“消防公益联盟”,完善保安员、志愿者、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火灾防控工作机制。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单位员工和知情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健全受理、查处、反馈、奖励等机制。建立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量奖阶次”的奖励原则,制定分级式奖励标准,结合专项行动和重点工作,适时适度调节奖励档次。

  4.夯实城乡消防安全基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以及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同步规划建设乡镇、农村消防力量和消防器材配置点、消防取水等设施,逐步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发挥行政村基本治理单元作用,成立由村“两委”成员牵头的消防管理组织,提档升级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力争“十四五”末期,实现基层消防力量城乡全覆盖。制定实施农村消防安全设施建设标准,结合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不足、消防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等隐患问题,依托乡村机井和天然(人造)水源建设取水设施。推广安装简易喷淋装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加强维护管理。

  (四)构建新型消防监管体系

  1.积极推进消防监督模式转变。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模式,推行消防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完善消防救援站开展防火工作模式,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消除火灾隐患、违法行为机制。探索委托或授权镇街综合执法机构履行消防监督执法权。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全科网格”综合网格管理和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消防产品质量等领域联合监督管理新体系。

  2.全面推行消防信用监管。推动将消防信用纳入本市相关法规规章,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和政策措施。构建本市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体系,修订《天津市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信用评价和修复机制,制定实施大型商业综合体经营单位消防安全领域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建立消防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强化信用承诺公示应用,开展诚信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行政机关、行业组织等加大信用报告中消防安全部分的参考运用。依法建立跨区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五)优化消防公共设施体系

  1.加强消防车通道建设。持续推进打通“生命通道”工程,加强源头管控,严格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落实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消防救援口的标识设计、施划工作。通过技术改造等方式对城市道路限高、街道隔离装置等障碍设施进行处理,确保紧急情况下消防车通行。推动城市建设及更新改造过程中按标准建设符合道路、防火设计相关规划和标准要求的消防车通道。探索智能化监测手段,构建协同监管体系,强化法制和机制保障,加强消防车通道综合执法联动管理。

  2.加强消防水源建设。落实国家标准,明确市政消防给水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职责,建立日常运行、抢修和更新改造、标志管理、信息化管理、使用和监督等制度。全市按照每年不少于500个给水设施的建设进度补齐欠账,并随着天津自贸试验区、滨海新区及其各开发区、示范小城镇建设和旧城区改造,同步规划、建设改造消防供水管网、修建消火栓和消防水池,在重点单位、仓库及无市政供水管网、缺水地区,设置消防水鹤和蓄水池。结合城市规划水网建设改造,在本市主要河道、湖泊、海港沿岸设置地表水消防取水码头或设施。将消防水源纳入城市管理数字化信息系统,实时掌握消防水源动态信息。

  (六)强化消防救援力量体系

  1.全面提升实战能力水平。强化市、区两级消防指挥中心现代化建设,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队、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纳入调度指挥体系,健全政府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协同联动机制,构建贯通上下、联系内外、协调左右的调度指挥体系。推动灭火救援预案模式转型,统一灭火救援预案编制标准,建设消防数字化预案管理系统,完善京津冀跨区域应急预案,加强作战对象、作战环境基础信息采集、共享能力建设,形成系统完备、智能演化、贴近实战的“全灾种、大应急”预案体系。健全训练体系,分级分类健全消防救援指战员能力等级达标体系,开展救援技术资质认证,到2025年专业队队员取证人数占比不低于90%。根据辖区灾害事故风险,开展多部门、全要素实战拉动演练,提升处置重大险情的协同化、专业化水平。

  2.系统构建消防力量格局。按照“立足全市、辐射周边”定位,建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尖刀力量,建立水上(海上)、航空、山岳等适应地区典型灾种的专业救援队,形成“灾种全面覆盖、力量全域辐射、优势相互补充”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格局,承担覆盖全区域、多灾种的应急救援任务。采取新建、改建、配建和租赁等多种形式,加密消防救援站布点,推进陆上、水上(海上)等消防救援站建设,积极推进、适时建设天津港南疆、北疆区域消防救援站。按照“就近调配、快速行动、有序救援”的原则,健全完善灭火救援区域协作机制,完善基于“一张图”的京津冀交界地区灭火救援常态化联动机制,确保救援力量与火灾形势相匹配。

  3.大力发展多种形式队伍。按照天津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市级和区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十四五”末期,市级政府专职消防员人数不少于898人。按照天津市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全市企业专职消防队应建尽建。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之间区域联勤联动机制,加强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联勤联训。统筹考虑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员的职业技能鉴定需求,符合鉴定条件的消防部门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未建专职消防队且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配齐配强灭火救援队伍。

  (七)优化消防战勤保障体系

  1.优化消防装备结构。深入开展装备建设评估论证,制订装备建设规划,统筹装备发展。依据应急管理部等12部委出台的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总体工作方案,强化恶劣环境和复杂条件下的攻坚装备配备,配强“高、低、大、化”等特殊火灾扑救和地震、水域、山岳救援需要的关键装备,针对性配备灭火侦察机器人、水下机器人、消防无人机等智能装备,加快形成适应多灾种的系统化、智能化、专业化灭火救援装备体系。

  2.强化特种设备配备。按照“配足基础性装备、配优针对性装备、配强杀手锏装备”的原则,配齐新建消防救援站装备,增加常用装备储备,提升个人装备防护性能,配强专业队装备,不断优化装备配备结构。加强餐饮、宿营、淋浴、供电等保障车辆配备,提升编组化保障水平。优化升级消防车安全配置、通过能力和多功能用途,提升车辆综合性能。深化装备统型和升级换代,统一规范防护服装标识,提高装备通用化、系列化、集成化水平,确保互换通用。

  3.提升装备物资管理能力。逐步构建自身、遂行、属地、社会多元化和“多层级、一体化”的战勤保障体系。建成市级综合性战勤保障基地和五个区域性战勤保障协作区,配齐配强战勤保障人员与车辆装备。分等级、分灾种、分区域完善战勤保障预案,搭建智能高效的消防救援物资调度平台。增加重点区域灭火药剂储备点位,确保快速充足供应。建立分级分类储备标准,完善实物储备、企业协议储备,健全装备物资紧急生产供应、收储轮换、调拨调用等机制,提升储备模块化、包装单元化、装配集成化和装卸机械化水平。完善装备物资投送体系,综合运用大型物流、仓储等社会力量和高铁、航空等快速输运方式,通过签订社会化保障协议的方式,建立紧急运力调集协调、跨区域优先通行等机制,提升立体多元的装备物资投送效能。

  (八)建立智能科技支撑体系

  1.加强应急通信保障。建成市级全地形卫星通信指挥中心,实现在各类复杂地形中灭火救援移动指挥通信。逐步实现5G应急通信装备的更新配备,提升应急通信保障效果。建成融合通信平台,稳定传输一线音视频信号至各级指挥中心,实现远距离指挥调度。积极开展消防救援领域多种类无人机、智能跟踪拍摄机器人、高适应性卫星通信、宽窄带智能中继等新装备、新技术、新战法探索应用,构建立体协同、扁平可视、高效畅通、韧性抗毁的应急指挥通信体系。

  2.提升科技信息支撑能力。持续深化“科技强消”战略,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研发一体的信息化建设体系。以实战需求为导向,与高校、研究院所、大型企事业单位等国内顶尖技术团队形成战略合作,成立科技人才专家库,搭建消防救援力量与专职科研团队的战略合作平台,积极开展省部级重点消防科学技术项目研究工作。建设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基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积极引导应用消防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

  3.深化智慧消防建设应用。将“智慧消防”融入“智慧城市”建设,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形成政府牵头、消防主导、多方参与、可持续发展的健康发展格局。建立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共享汇聚融合数据资源。推广应用物联感知技术,加快消防物联网建设。在基层社会治理一体化平台中,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利用科技手段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活动,探索建立全新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九)打造消防安全文化体系

  1.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加强市、区两级消防全媒体中心建设,实体化运行两级消防全媒体中心。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积极融入主流媒体宣传,在主流媒体设立消防专栏。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指导意见,推进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结合实际大力开展消防主题公园、消防主题市场、消防主题社区、消防主题街道等特色化的宣传阵地建设,让群众就近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对全市消防救援站进行开放功能升级,确保定期向社会开放,接待群众学习体验消防知识和技能。

  2.深化宣传教育培训。深入推进“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的“五进”工作,在重要节日和重大安保阶段开展针对性宣传,依托农村广播系统强化消防常识宣传。深化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教育、普法教育、科普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体系。加强党政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村(居)委会负责人、网格员和消防安全经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重点人群培训。强化对学生、单位员工、村(居)民等群体的精准教育培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设多种形式消防宣讲队伍,加强消防教育培训供给侧建设。力争“十四五”末期,公众消防安全知晓率不低于80%。

  3.推动消防公益事业发展。盘活用好社会人才资源,采取顾问指导、挂职兼职、合作租赁和退休特聘等方式,吸引各类人才积极投身消防事业。开展119消防奖评选表彰工作,加强消防志愿服务工作,“十四五”时期力争消防志愿者注册数量不少于6万人。消防救援部门经常性开展消防宣传、救助等服务,汇聚群防群治合力。

  (十)完善消防救援队伍优待保障体系

  1.做好职业荣誉保障。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建立本市消防救援职业荣誉体系,制定消防烈士褒扬、重特大消防救援行动表彰奖励制度。完善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和建设发展保障机制,在现有优待保障政策基础上,细化实施方案。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享受的优先优待政策,动态调整完善本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政策。强化职业健康保障,建设消防职业健康中心。加强消防员职业健康监测和管理,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做好伤病残消防员的康复治疗和应急救援遂行医疗保障工作。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领军人才、创新人才、专业人才培养,分级分类建立消防人才库,培养和造就与新时代消防救援工作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加强消防救援队伍总队、支队级领导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和管理指挥能力建设,纳入地方党校教育培训范围。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等机构建立合作培养机制,实施分条线、订单式专项培养。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招录工学、理学、法学、新闻学等专业的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整体提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学历水平,到2025年,干部本科、研究生学历分别达到100%和20%以上,消防员本科、大专以上学历分别达到20%和70%。

  五、重大项目

  (一)智慧消防建设项目。基于智慧城市建设和安全城市创建,搭建基于“一张图”的消防大数据分析云平台和移动端应用程序(APP),完善天津市火灾风险预测预警模型,不断扩充基础数据、优化数据结构,通过与应急、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电力、燃气等部门的互联互通,彻底打破应用边界及数据壁垒,形成基础信息和共享数据的资源整合。利用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技术,研发电气防火、智能监管、实战指挥、公众服务、预测预警、装备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新型智能指挥中心,建立标准规范体系和运维保障体系,以保证智慧消防建设有序推进。

  (二)综合性战勤保障基地项目。为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公共消防安全大格局,建设市级消防综合性战勤保障基地,具备举高车和普通消防车维修及日常检测保养、装备器材和灭火药剂储备、战勤保障物资存储、后勤人员培训及技能鉴定、车辆装备器材采购验收、执行遂行战勤保障等六个方面职能,满足“全灾种、大应急”任务的保障需求,实现战勤保障前置化、全域化、全程化的保障体系格局,全面提升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三)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按照“类别适宜、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原则,坚持“特勤站建强、专业队建精、普通站建实、小型站建密”方针,探索“微型站、流动站补充”模式,科学规划、建设消防救援站,确保发生火灾能够“打快、打早、打小”。“十四五”时期,全市新建消防救援站47个,改扩建3个,重建、异地重建7个。

“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


  (四)灭火救援消防装备建设项目。为新建消防救援站、专业处置队伍购置配备装备,对常规消耗装备及灭火药剂进行补充。对达到报废年限的消防车进行更新,大力提升高精尖装备配备比例。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动机制。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消防事业发展目标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年度工作计划,以及考核考评、督查检查内容,切实加强组织推动。发展改革、规划资源、应急等部门在编制其他城市规划时应统筹考虑公共消防安全需要。

  (二)建立规划支撑机制。加强财政预算与本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特别是要通过统筹财力、简化流程、保障选址等方式,优先保证重大消防建设项目。探索构建政府主导、社会辅助、市场补充的“三元模式”,为本规划重点任务的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三)建立评估监督机制。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并定期对本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推进规划落实的具体措施。同时,发挥社会各界齐抓共管作用,积极采取监督、三方评估、公众评价等方式,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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