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金融管理局、中山银保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4 号)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应急规〔2021〕2号),进一步规范我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市安委办制定了《中山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联系人:吕羽珊、高国廷,电话:88315628、8832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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