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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关于规范全市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实操培训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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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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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渝安考〔2021〕7号

颁布部门:重庆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1-09-16生效日期:2021-09-16

  
各区县分中心、考点、培训机构:
  为深刻吸取大连“9·10”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根据应急部中秋国庆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过程的安全管理,就全市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实操培训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点建设运行的单位承担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的安全保障主体责任。从事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实操培训考试的培训机构和考点,要严格遵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Q/SY1365-2011)》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培训考试全过程的安全。区县考试机构、分中心要加强对辖区内安全培训机构和考点的安全检查,对未落实安全培训考试保障主体责任的,要督促整改落实。有重大安全隐患或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严格调查、严肃追责、严厉处罚。

  二、严格规范日常安全运行管理

  从事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实操培训考试的培训机构和考点作为临时储存、使用氧气、乙炔、二氧化碳和氩气的单位,需要按照安全相关要求,做好气瓶运输、存储管理工作。安全培训机构、考试点要明确气瓶现场管理人员,在接收气瓶和使用气瓶过程中做好日常安全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能接收、不能使用;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必须规范安装安全泄压装置,乙炔气瓶必须安装“回火防止器”;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灭火干沙,安装气体泄露探测报警器,建立消防灭火系统等。

  三、严格执行安全标准规范要求

  从事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实操培训考试的培训机构和考点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严禁违反“4个不得”的情形,即实操培训考试氧气、乙炔室不得设置在居民楼、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氧气、乙炔瓶距离人员密集场所直线安全防火间距不得低于25 m;氧气、乙炔瓶与动火作业明火间距不得低于10m;氧气瓶、乙炔瓶分别独立设置房间,间距不得低于5 m。相关安全培训机构和考点违反“4个不得”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暂停培训和考试行为。经初步检查核实并研究决定,重庆市渝中区宏昌职业培训学校、重庆市艺才技工学校、重庆市蓝翔职业培训学校、重庆市云阳职业教育中心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实操培训和考试存在“4个不得”的情形,自9月16日起,以上四家单位一律不得组织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实操培训和考试。市考试中心、各区县分中心将于近期组织专项安全检查,进行严格动态管理。

                  重庆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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