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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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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京建发〔2021〕426号

颁布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建筑安全类

颁布日期:2021-12-21生效日期:2021-12-21

各有关单位:

  12月18日14时5分许,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海淀区魏公村小区棚户区改造工程(1#办公商业楼等3项)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12月20日13时40分许,中建四局和广州富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施工的昌平区A-3号商务办公楼等3项工程生活区发生一起火情事故。该两起事故分别发生在周末和消防隐患专项大排查期间,再次暴露出周末施工期间安全管理薄弱,个别施工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消防隐患排查流于形式、走过场的问题,也反映出行业安全管理形势非常严峻。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把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集团总公司要高度重视近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牢固树立首都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死守安全红线。特别是大型央企国企总公司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安全生产底线,深刻反思和审视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加大对下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加强对下属单位在京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要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督导工作方案和措施,由主管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带队,对在京各分公司、各联合体以及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和督导,重点检查各项目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重点排查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全面排查和大力整治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风险,及时根除事故苗头,为冬奥会、冬残奥会以及“两节”营造安全平稳的施工环境。

  二、立即开展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各集团总公司、各工程参建单位要清醒认识施工现场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层层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大自查自纠力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重点加强施工现场可燃物清理、动火动焊、临电设施、消防安全教育和演练等环节的排查治理,重点检查生活区电气线路是否老化、彩钢板房防火等级是否达标、违规私搭乱接及使用大功率电器问题是否存在、消防安全巡查和教训教育是否落实等,消防隐患自查自纠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各集团总公司、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对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台账,明确检查隐患整改时间、措施和标准,推动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确保施工现场不冒烟、不起火。

  三、立即开展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检查,防止出现人员失管漏管问题

  各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加强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封闭式管理,落实门卫制度和从业人员实名制准入制度,严禁场外社会人员违规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切实加强塔吊防攀爬措施,严防上访人员或恶意讨薪人员攀爬塔吊,防止引发严重的社会影响。加强冬奥会、冬残奥会及“两节”期间的安保工作,制定和完善施工现场安保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应对和处置突发情况的能力。

  四、立即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执法大检查,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施工行为。

  从即日起至月底开展全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集团总公司加强自查自纠,主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亲自督促,层层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法施工行为。市、区安全监督机构全员出动,加密执法检查频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市级安全监督机构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对重点区域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区级安全监督机构对属地施工现场要实行全覆盖检查。

  各区住建委、各集团总公司请于12月30日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传真电话:55597164;邮箱地址:shigongchu211@163.com)。届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问题整改不及时的单位,将按照高限进行处罚,并实行差别化监管。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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