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应急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市局各处室、执法总队、局属事业单位:
《北京市应急管理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2022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分类目录》)已经2022年第1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分类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管理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的通知》(京应急规文〔2020〕3号)同时废止。
附件:北京市应急管理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2022年修订版)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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