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各工贸行业企业:
春节后,工贸行业企业陆续复产复工,加之近日来我区疫情反复,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节后工贸行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工贸行业企业要切实提高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紧密围绕疫情防控这一当前最重要工作,忠实履行安全防范职责,认真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切实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安全防范工作
由于春节期间设备长时间停机、复产复工后员工“节后综合症”及“新员工入职、老员工调岗”等问题,极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工贸行业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六个一”。
一是制定一套复产复工方案。各企业要认真制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方案,按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复产复工的每一个步骤规范、严格、稳妥、有序,安全平稳地度过复产复工这一关键时段。确保关键技术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才能复产复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能开工复工。
二是组织开展“开工第一课”。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针对节后员工易出现的身心疲惫、精力不集中、情绪不稳定及复产复工设备设施运行状态不稳定等问题,精心准备授课内容,深刻吸取山东省济宁市佰仕达木业有限公司“1·27”粉尘爆炸事故及安徽省马鞍山市马钢炼铁总厂“2·6”事故教训,统一职工思想、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全体员工安全意识。
三是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新进从业人员、离岗六个月以上或转岗人员,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施的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及时进行“三级”教育培训,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对节后返岗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唤醒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四是一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企业员工要克服春节假期节后综合症,上岗后要绷紧安全生产思想之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和流程。企业要强化节后现场安全监督,增加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频次,加强安全提醒,及时制止并纠正各类“三违”行为。
五是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在复产复工前对各类生产设备、生产车辆、动力管线、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设施正常、安全运行。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如冶金企业,是否存在吊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吊运铁水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等问题隐患;粉尘涉爆企业,是否存在不同种类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等问题隐患;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是否存在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未设置机械锁紧装置,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未与铸造系统联锁、未实现自动控流等问题隐患;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是否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对开展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等问题隐患。
六是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企业应根据应急预案及自身实际,认真研究春节假期停工停产对人员、机器、原料、方法、环境等要素的影响,辨识安全风险,制定一套简单明了、行之有效的复产复工应急处置方案,包括复产复工阶段容易出现的事故类型、易发区域、事故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征兆、事故可能引发的衍生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及措施,并组织开展演练,做到遇事不慌、安全处置。
三、强化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通过线下重点检查、远程视频检查等方式对工贸行业企业组织开展复产复工安全督导检查,综合运用信息化平台、远程监控、即时通讯工作群等手段,督促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措施。突出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以及建材、轻工、机械等事故多发行业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同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充分发挥执法警示作用,推动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从源头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请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立即将本通知迅速传达至辖区各工贸行业企业并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