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企业:
现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矿安综〔202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各市州应急管理局于2022年6月2日前将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举报奖励公告牌悬挂情况报送省应急管理厅非煤监管处。
联系人及电话:吴辉明,0731-89751242(兼传真)。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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