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安全监管处室:
根据全国应急管理调查评估和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从2025年4月份开始,请各安全监管处(科)室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时,按照“谁组织、谁发布”的原则,将法定安全评价的结果在地方应急管理部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法定安全评价报告的公开内容,与安全评价机构在本机构网站上公开的内容一致,即按规定脱密处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部分后,全文公开法定安全评价报告。
特此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