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市属国有企业:
当前,全市已进入夏季高温时期,夏季高温期历来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为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夏季高温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稳定有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充分认识夏季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畏难情绪,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加强高温天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针对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强化统筹谋划,强化风险防控和监管执法,加大检查力度,特别是要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平稳。
二、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要求
(一)高温预警标准和要求。根据《四川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高温预警信号分2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其中,在成都市范围内,高温橙色预警标准为:未来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5℃以上。防御指南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防御高温工作;注意防火,保障电力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预防流行疫情;高温环境下作业和需要长时间户外露天作业的人员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午后高温时段尽量避免户外活动;特别注意老弱病幼人群的防暑降温。高温红色预警标准为:未来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防御指南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适时启动抢险应急预案,做好处置灾害的准备;采取措施,确保正常供电、供水;注意公共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预防流行疫情;防暑降温,对老弱病幼人群采取保护措施;午后高温时段尽量避免户外活动,中小学校在高温时段可决定停课,高温环境下作业的人员缩短连续工作的时间,暂停高温时段露天作业;加强防火,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和电线、变压器等设施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确保电力设施安全。
(二)高温天气作业要求。根据《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各生产经营单位单位要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1.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2. 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4.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三、狠抓重点领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一)危险化学品方面。应急、经信、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针对气温升高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和爆燃的特点,切实抓好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管道的防爆、防雷电、防泄漏等工作,落实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通风、降温、防湿、防潮等措施。严格执行危化品运输有关规定,加强对运输时间、运输路线的管理,严禁超载超限,严禁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装运输;严格落实停产企业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生产车间、仓库、罐区、堆场等的巡防值守。
(二)城镇燃气方面。夏季高温易加快燃气连接软管老化、松动,造成漏气等安全隐患。经信、应急、市场监管、公安、商务、住建、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扎实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存在的突出隐患问题,严格落实整治措施,及时有效解决。针对夏季高温季节居民用户、餐饮企业使用空调造成室内环境密闭通风不畅,泄露燃气容易聚集引发事故的风险,采取入户提示、短信提醒、公示告知等方式,督促居民用户和餐饮企业注意保持室内通风环境,确保使用安全。
(三)交通运输方面。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夏季安全行车教育,强化运输车辆状况检查,突出“两客一危一货”车辆监管,严把运行车辆关、从业人员关、货物装卸关。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车辆、危险路段、渡口码头及旅游沿线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密切关注道路水毁等情况,严禁车辆冒险通行。
(四)建筑施工方面。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公园城市等部门,要督促本行业领域建筑施工企业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强化塔吊、外用电梯、临时用电设备、脚手架、深基坑、高支模、临边防护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触电、倒塌、坍塌、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因高温和降雨引起的各类隐患。加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整治“三违”行为。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遇有灾害性高温天气,坚决停止在建工程施工。
(五)消防安全方面。消防救援、经信、住建、商务、应急等部门,要针对高温天气用电量大等情况,加强火灾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商场综合体、高层建筑、电动两轮自行车、经营租住村(居)民、商场市场、老旧小区院落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防范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引发的火灾。切实加强对电器设备、线路、管道的安全检查、检修和管护力度,坚决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
(六)文化旅游方面。文化旅游部门要牵头会同体育、教育、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督促各涉旅企业全面做好高温天气下旅游安全预防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地质灾害风险预警提示,警惕突发性雷电、暴雨诱发次生灾害导致,必要时暂停水上、漂流、探险、高空、高速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全面检查旅游景点设施设备,重点强化涉水、高陡山体等部位的安全管控,严格落实专人巡查值守制度,制定专项处置方案,一旦发现险情问题及时有效应对。要加强暑期学生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加大对水库、河流和池塘等重点水域的巡查检查力度,完善安全警示标志,配齐安全防护设施,防范溺水等事故的发生。
(七)粉尘防爆和有限空间作业方面。夏季气温高,有毒有害物质容易挥发、扩散速度明显加快,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和粉尘爆炸事故风险增大。经信、应急等部门要督促涉爆粉尘企业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监控,严格执行粉尘防爆相关标准和操作规程,及时清扫生产车间内粉尘,做好设备设施的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工作,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范粉尘爆炸事故。要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规范、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措施,规范作业审批程序,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强化从业人员危险辨识和避险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科学有效地组织事故救援,严禁因盲目施救造成二次伤害,导致伤亡扩大。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安全生产规律,做好高温天气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认真做好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
各地各部门要密切关注高温、雷电、暴雨等极端天气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提早做好高温天气安全防范应对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手机短信、微信等媒体和平台,广泛进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增强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提高人民群众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能力。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前置备勤各类应急救援专兼职队伍,落实应急装备和物资,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科学果断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