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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推进安全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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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皖应急函〔2022〕307号

颁布部门: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2-07-06生效日期:2022-07-06

各市应急管理局,有关安全培训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视频调度会精神,深化我省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切实提升安全培训考试工作质效,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清专项整治的现实意义

  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是落实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走过场是导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举措,立足整治培训过程中存在的典型违法违规问题,深入细致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当前,专项整治行动已进入执法检查阶段。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照应急部、省应急厅关于安全培训考核有关工作要求,站在维护地方安全生产稳定大局的高度,统筹协调监管执法力量,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业务部门间的协同,形成工作合力,不折不扣地完成这次专项整治任务。同时要做到安全培训与考试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持续深入推进安全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行动走向深入,切实抓出成效,实现整治目标。

  二、强化整治责任落实,全力推动专项整治见实效

  近年来,我省安全培训考试考核等方面相继出台了9项制度,严肃规范了安全培训考试考核各项工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以落实培训考试考核制度为抓手,进一步明晰责任,强化责任落实,紧盯安全培训过程的薄弱环节,善于抓住牛鼻子。要认真对照安全培训管理规定,严格培训考试大纲内容落实,加强培训申报资料和档案审查力度,严格考务管理,对培训档案材料不全、签到表代签、培训内容及学时不符合培训大纲要求、线上培训学时证明造假等典型问题,要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要加强安全培训与考试工作的有机衔接,在考试审批之前切实做好培训过程资料的审查,落实“逢考必审”机制,坚持“谁审查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密筑牢安全培训考试最后一道防线。对培训档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培训班次,在取消考试申请的同时要倒查培训机构培训组织、培训责任落实的情况。对培训档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有关考试点随机派发考试任务,明确监考、巡考人员,并做好考试点考试条件达标检查确认工作,严防“走过场”等弄虚作假行为。

  三、严格规范管理,强化培训考试机制落实

  (一)严格考试申请时间。培训机构完成规定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应当提前10个工作日向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提交考试申请。经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提前3个工作日随机安排辖区相关考试机构,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二)规范安排考务人员。各市应急管理局要按照《安徽省安全生产考试考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及时调派、抽取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中途不得随意委托或替换;实操考试考评员,由市应急管理局或者委派的考试机构从考评员专家库里指派,并定期对考评员进行评估;监考员和考评员不得由培训机构或考试点指派,不得由本培训机构人员担任。

  (三)有序衔接培训与考试申请。培训机构在提交考试申请时,应同步向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报送该批次培训全过程电子或纸质档案材料(补考的除外)。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在审批考试申请前要对该批次考生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培训要求的考试申请准予开考。

  (四)强化培训档案资料审查。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培训机构档案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核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基本条件,培训过程材料、考试考核以及学历、户籍、从业单位所在地等相关内容,要加大审查审核力度,督促各培训机构严格履行学员报名基本条件,依法依规组织培训,不断完善各类安全培训档案材料,强化安全培训机构主体责任。安全培训档案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加强和规范线上培训管理。线上网络培训平台应当符合国家网络安全防护等级、技术能力、师资条件等。其中技术能力应包括采用实名制信息采集,支持人脸识别、声纹识别、虹膜识别等至少一种以上身份验证方式,具备禁止快进操作、拖拽播放进度及一个学时不少于3次的随机动态识别等功能,防止出现代学、挂课等作弊行为。培训机构使用网络培训平台开展培训的,应符合培训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达到线下培训的基础效果,并在培训计划申报中予以明确。对使用不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线上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的,所开展培训过程不予认可。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对采取线上培训的班次加大抽查、随机检查和重点监督检查力度。特种作业人员实操培训不得采取线上培训。

  四、多措并举,推动专项整治举措落地见效

  (一)严格执法检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培训考核大力提升培训质量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交叉互查;对培训过程“走过场”、屡教不改的培训机构及生产经营单位,要从严从快立案查处,落实“四个一批”的目标要求;要加强部门间的执法联动,将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作为对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内容之一;要坚持“逢查必考”,突出查核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的情况。要加强典型案例报送力度,按照《以高质量安全生产培训服务高水平安全发展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的要求,在日常执法检查、群众投诉举报核查中,加强问题线索搜集,指定专人整理执法案例,并按时限要求报送。

  (二)强化警示惩戒。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等宣传平台,常态化开展典型案例通报,发挥警示教育效果。对违法违规典型的培训机构和考试点要及时予以曝光,并采取暂停、关闭、信用联合惩戒等手段,持续营造监管的高压态势。

  (三)加强督查考核。对有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走过场”、敷衍塞责、责任不落实,以及监管不力,出现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培训“走过场”,考试点出现作弊行为的,要及时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并综合运用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形式,严肃问责问效。今年安全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附件:安全培训档案材料要求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7月6日


安全培训档案材料要求

  一、培训档案材料统一名称

  地区+培训机构名+准操项目+新证/复审+培训编号(三个以上的编号用“、”隔开)。

  举例:合肥市周六上午组织了某个培训机构报送的一场考试,包含低压电工复审和焊工初训两个培训班次,则形成两个文件夹,“文件夹1命名:合肥市xxx培训机构20220529上午低压电工复审+培训编号”;“文件夹2命名:合肥市xxx培训机构20220529上午焊工初训+培训编号”。

  二、培训档案材料内容

  1.培训计划申报表。

  2.培训学员明细表,应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取证类型(新证或复审)、从业单位(若有)等基本信息,并对参加考试的人员作出标识。

  3.培训学员身份证复印件;非本行政区域内的学员,须提供本区域内从业单位确认材料。

  4.培训考勤登记表,应分课程制定,登记表包含但不限于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学时、授课老师及学员手写签到等内容。

  5.开展线上培训的,提供培训内容截图,学时证明应当加盖线上平台和培训机构的公章。

  6.复审培训资料应包含持证人员证件证面信息。

  7.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需提供公司的任命文件。

  8.健康承诺书。

  9.其他可以反映培训过程的资料,如授课课件、培训视频、照片等。

  上述培训档案要求按顺序编号扫描或截图后分类打包,发送至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查。待考试完成后,负责考试工作的应急管理部门做好考试过程材料留存,并将监考记录表(扫描件)同培训材料归档,完成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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