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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合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的通知

关合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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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合安〔2022〕13号

颁布部门:合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2-07-20生效日期:2022-07-2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坚持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六十天”专项行动,实现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目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六十天”专项行动以来,全市上下目标明确、凝心聚力、措施坚决,有效地遏制了事故高发态势。

  但是,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事故总量大。今年1-6月,全市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超过全省三分之一,比经济“首位度”高出7个百分点。二是下降幅度小。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虽然实现了“双下降”目标,但下降幅度远远低于全国、全省水平。三是部分领域事故多。进入7月份,事故再次出现反弹,主要集中在建筑施工、工贸和道路交通领域。上述问题暴露出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六十天”专项行动开展的还不扎实,存在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工作效能层层衰减的问题;一些地区、部门和乡镇思想重视还不够,工作一阵风,紧一阵松一阵,在安全监管上还存在盲区和死角。一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重效益、轻安全,现场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没有真正落实到一线岗位和员工。

  为巩固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六十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全力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的通知》(皖安办〔2022〕66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二、重点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矿山和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事故多发地区;突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贸“百日清零行动”、燃气安全“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突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开展集中攻坚整治。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0个方面:

  (一)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以及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部署开展情况。

  (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市安委会制定的具体工作举措落实情况。

  (三)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六十天”包联督导、集中约谈、每周视频调度会、事故警示教育会和对事故责任单位的顶格处罚、企业班前安全会议提示等有效工作举措贯彻执行情况。

  (四)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六十天”开展以来,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检讨说明的、被市安委会和市政府约谈的、被黄牌警示通报的单位,所采取的有针对性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组、省纪委监委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组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六)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六十天”包联督导组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七)省级层面挂牌的50处重大火灾隐患、市挂牌督办的378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其中部级6处、省级19处、市级68处、县级285处)整改情况。

  (八)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重大风险隐患整改情况。

  (九)城乡自建房专项整治、工贸“百日清零行动”、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化工园区评级复核、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等工作部署开展和隐患整改情况。

  (十)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以来,各地自查以及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整改情况。

  三、工作举措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安全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安全风险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教育培训,保证安全投入,实施企业班前安全会议提示和企业内部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企业一线。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六十天”期间有关制度成果,细化工作方案,在“百日行动”中坚持和实施包联督导、集中约谈、每周视频调度会和季度黄牌警示、警示教育会、检讨约谈、停工停产整顿和停止招标等联合惩戒、顶格处罚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政策宣传,广泛发动群众,精准发现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紧盯问题整改。各地各部门要对于排查出的重大风险隐患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要对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组、省纪委监委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组、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六十天”包联督导组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各级挂牌督办隐患进行抽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四)加强督查督导。市安委会6个综合包联督导组(附件1),自8月1日起将采取包联对象交叉互换的形式,进一步深化综合包联督导工作,二十大前每10天下沉到每个被督导单位督导时间不少于1天。成立专项督导组,加强对全市自建安全整治、燃气安全整治两项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县两级安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督查组,加大督导力度,切实将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落实到企业。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每半月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月听取一次汇报,加强工作调度。各地、各有关单位均要成立“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认真细化方案,实行每周一调度,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集中宣传报道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对“百日行动”期间发生的事故,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切实达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受警示的目的。

  (三)加强信息报送。7月25日前,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安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将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方案报市安委会办公室。7月25日前,市安委会6个综合包联督导组将督导计划报市安委会办公室。每月15日、30日前,市综合包联督导组将督导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督导发现的问题清单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1.市综合包联督导组人员组及任务分工.doc

           2.市综合包联督导组包联督导情况统计表.doc

  合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7月20日

  (市安委办联系人:刘殿波,电话:62755823、1981097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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