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苏安办函﹝2022﹞19号)层转给你们,请各地住建部门紧盯“零事故”工作目标,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扎实开展涉有限空间作业工程项目的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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