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员定向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安发〔2022〕20号),省应急厅研究决定,于10月份组织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全员定向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制度不落实就是重大隐患”的理念,紧紧围绕近年来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深刻吸取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抓好落实。按照“全员覆盖、集中统一、精准定向、在线培训”的原则,针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省应急厅统一组织,各市、县(市、区)应急部门分级负责,各危险化学品企业抓好落实,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大培训,确保应学尽学、应训尽训,做到一企不漏、一人不落,最大限度防控风险防范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根据工作需要,全省各级应急部门的监管和执法人员也要同时参加学习培训。
二、培训内容及范围
(一)培训内容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生产安全行为负面清单》。
(二)培训范围
1.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企业及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负责人,进入生产厂区的各级各类从业人员(包含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等)。
2.进入企业生产厂区的外来人员,包括:承包商人员,其他外来施工人员,实习人员等。
3.省、市、县(市、区)应急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化工园区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的工作人员。
各市、县(市、区)应急部门可将培训范围扩展到其他化工、医药生产企业。
三、培训方式和步骤
采取“互联网+培训”模式,利用山东省全员定向安全生产大培训平台实施在线培训学习,对应学应培训人员逐人登记、实名认证,统一推送培训课程,统计培训结果,进行绩效评估。
(一)单位及人员注册
1.各级应急部门注册。省、市、县、乡镇(街道)、化工园区在平台注册,注册信息由上一级应急部门审核后列入数据库。
2.企业注册。企业在平台注册企业信息(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应当准确),化工园区内企业由园区监管部门初审,园区外企业由乡镇(街道)监管单位初审,县级应急部门审核后列入数据库。
3.企业从业人员注册。企业组织从业人员自行注册,注册信息由企业管理员审核后列入数据库;或者企业收集并审核从业人员的注册信息后,统一列入数据库注册。
4.进入企业生产厂区的外来人员(包括:承包商人员,其他外来施工人员,实习人员等)注册由企业统一组织实施。
5.应急部门监管执法人员注册。监管执法人员自行注册,注册信息由本单位管理员审核后列入数据库;或者由单位管理员收集并审核人员的注册信息后,统一列入数据库注册。
注册具体要求详见学习指南(附件)。
(二)学习培训
省应急厅将于10月8日至14日,分两期将培训课程向全部注册人员定向推送,组织参训人员按照提示要求,在手机端在线培训学习。
为保证培训效果,程序设置刷脸验证、禁止拖动进度和不定时弹屏功能,培训人员在线学习期间,需参加培训人员本人全程学习并按提示进行操作,才能完成有效培训;由他人代替学习或本人未全程学习,系统认定为无效培训。
(三)定期通报
培训期间,每日统计注册人员培训学习完成情况,向各市应急局即时通报,督促工作落实。培训结束后,省应急厅将对应学应训人员注册情况、有效学习完成情况汇总通报各市。
(四)绩效评估
在学习培训结束1周后,省应急厅适时组织对已学已训人员进行抽查、抽测,检验培训质量,巩固培训效果。
四、时间安排
(一)单位及人员注册
从9月29日开始,至10月6日完成。
(二)学习培训
从10月8日开始,至10月14日完成。
(三)绩效评估
学习培训结束1周后进行。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全员定向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由省应急厅统一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应急部门分级做好单位及人员注册、督促培训任务落实等相关工作。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组织落实好参学参训人员信息注册和全员在线培训学习任务,督促员工真实有效完成培训。因离岗、长期休假等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人员,由所属企业向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暂不注册学习。
(二)落实支持政策。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全员定向培训任务情况,要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分类分级监管等相结合,各市应急局要对全员参训完成好、培训学习质量高的予以表扬奖励。企业有效完成全员定向培训任务的,计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业绩,可将定向培训学时认定为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和再培训学时。企业要积极建立完善内部奖惩制度,调动全员参学参训积极性。
(三)强化技术保障。技术支撑单位要积极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支撑全员定向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过程控制,保障培训效果。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信息采集、储存、使用等事项,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防止数据泄露,保障信息安全。
(四)严格检查考核。省应急厅将把全员定向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组织落实情况,纳入各市的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严格检查考核。各级应急部门要把全员定向培训完成情况列入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对没有进行全员注册参学或抽查(抽测)合格率低于90%的,纳入重点监督管理,落实针对性监管措施。要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对发现应参学参训人员未注册学习或只注册未学习、注册人员与学习人员不一致等问题突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查处。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四位一体”倒查追责要求逐一核查涉事企业在安全培训、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