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利)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展改革局(委):
为扎实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建办城函〔2022〕336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意见如下,请一并落实。
一、抓好各方责任落实。推进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重、压力大,必须明晰责任、分解责任、压实责任。各地人民政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省委、省政府部署的责任主体,要把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总体统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部门责任,建立健全牵头部门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细化时间表、任务数,线路图,切实形成合力、提高效能。各类设施权属单位要落实老化更新改造的实施责任、出资责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严格执行设施建设、运行安全相关技术规程,加强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人员、资金等保障措施。
二、抓紧安排更新改造计划任务。各地要切实围绕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老化更新改造任务,特别是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必须在2024年内完成这一既定目标抓好项目实施。一是落实项目。各地要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力度,重点做好2023年项目储备工作,在10月底前,建立本市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库和工作台账,明确项目建设时序、实施步骤和路径。二是抓紧实施。各地要加快推动已纳入2022年度改造计划的项目实施,特别是梅州、茂名、湛江等3个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有关项目,务必尽快开工,形成实物工作量。三是充分挖潜。各地要按照“尽力而为”的原则深入挖掘改造项目,特别是符合改造条件但前期未纳入改造台账,要在后续工作中灵活补充、滚动实施,实现“应改尽改”。
三、建立健全沟通与信息报送渠道。各地要及时健全信息传递机制,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对口联系。各地发展改革、住建系统等要通力合作,在项目入库、立项、资金安排、统筹实施等建立畅通的联系机制。二是数据填报。各地要严格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计划进展月报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城〔2022〕22号)有关要求,固定人员、固定时限在“全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建设进展信息报送平台”完成数据填报;市县有关部门要按线条认真填报复核,经人民政府同意正式报送《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计划表》。三是信息报送。定期总结工作成效,积极报送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政策机制。四是宣传引导。持续加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正面引导社会舆论,提高社会各界对更新改造的认可,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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