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机械等工贸行业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机械等工贸行业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事故与应急类

颁布日期:2022-11-05生效日期:2022-11-05

各市应急局:

  机械等工贸行业门类广泛、生产经营单位多、产业链长、工艺复杂、从业人员多,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各类事故多发。近日,机械行业连续发生3起事故。11月2日,济南市玛钢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吊运防腐钢管入库过程中,钢管滑垛发生挤压,造成1人死亡;11月4日,淄博市山东胜利钢管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倒运钢管过程中,受钢管挤压,造成1人死亡;11月4日,威海市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在高处作业登高过程中,焊接登高平台下落发生挤压,造成1人死亡。今年以来,全省工贸行业累计发生各类事故81起,死亡66人,其中机械行业事故33起,死亡2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41%、32%。事故暴露出部分机械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风险管控不全面不细致,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全员教育培训有缺失,违规违章作业且应急处置不当等突出问题。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机械等工贸行业事故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迅即开展机械事故隐患专项整治

  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省机械行业紧急开展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立即组织辖区内所有机械行业企业对照《机械伤害重点防范措施专项检查表》(附件1)和机械伤害预防铁律十二条(“四必有”: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有台必有栏、有洞必有盖;“四不修”:带电不修、带压不修、高温过冷不修、无专用工具不修;“四停用”:无联锁防护停用、无接地漏电保护停用、无岗前培训停用、无安全操作规程停用)全面排查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等方面的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整治滚轴、传动轴、皮带轮、齿轮、链条等传动危险部位是否设置防护罩或防护屏,台沿、临边的设备及辅助工具等沿边是否设置护栏,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是否安装安全连锁保护装置,生产工艺存在熔融金属、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是否有效落实管控措施等,严厉查处“三违”行为。特别要针对事故多发部位,彻底排查钢管、钢卷、钢板等存在高动能、高势能装置或产品防滚动、防倾倒、防滑垛措施应配套未配套,作业区域隔离设施应设置未设置,危险作业监护制度应落实未落实,安全作业规程应执行未执行等问题,严防严控低级错误引发事故。各市、县应急局要结合行业特点和本地实际,对本次专项整治作出专题部署,安排专人负责,专项调度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覆盖机械行业所有企业,覆盖企业所有相关设施、设备和环节、部位,覆盖企业所有相关岗位和人员,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做到排查整治到位,问题整改彻底。省市县要分级组织对企业专项整治落实情况开展抽查检查,重点检查近三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等级较低、事故隐患较多的机械制造企业,发现专项整治走过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严格执法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坚决落实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措施,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针对性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和专题培训

  省应急厅将制作下发事故警示视频,各市县要迅即转发至辖区内所有工贸企业,督促企业组织全员观看,确保每一名员工都接受警示教育,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制定下发《机械事故防范安全培训要点》,督促机械等工贸企业于11月底前组织对全体员工开展一次专题培训,强化全员安全作业意识,使其掌握所在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新进和转岗职工三级教育,突出抓好对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安全培训,所有从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按要求组织推动工贸企业全员注册、全员参与工贸行业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和“钢八条”“铝七条”“粉尘六条”专题全员定向安全生产大培训,做到一企不漏、一人不落,确保企业员工真实有效完成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能力。

  三、持续推进“八抓20条”创新措施落实落地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将“八抓20条”创新措施作为工贸企业安全监管的总方法、总抓手,聚焦重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严抓、严查、严管,督促企业真懂、真会、真用,推动各项制度措施真正落地见效。要结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推动企业进行安全风险再辨识、管控措施再强化,事故隐患再排查、问题整改再落实,持续有效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要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制度,严格督促市县委托专业机构诊断、企业自我诊断和第三方诊断问题整改,并配套落实分类分级管理措施,对评级低、问题隐患多、整改不及时等不放心企业,要落实全覆盖监管执法、不间断驻点监督等差异化监管措施,突出严管重罚导向,督促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工贸行业“八抓20条”创新措施落实情况诊断评估,将企业贯彻落实“八抓20条”创新措施作为执法和监督检查重要内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及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对责任清单、晨会、分类分级、全员定向大培训、警示教育、有奖举报等措施应知应会和实际执行效果,对省厅诊断评估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八抓20条”创新措施不落实、安全条件差、问题隐患多、违法行为突出的企业,要跟进处罚措施,对发生事故的企业按照“四位一体”倒查追责要求,严格追究责任。

  四、全面加强工贸行业冬季安全生产管理

  进入冬季,大风、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趋于频繁,叠加全年经济目标冲刺,部分企业“补偿性”生产,抢工期、赶进度,同时,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生产活动不规律,人员队伍不稳定,安全生产面临严峻考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复杂性,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紧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有针对性地完善、落实好安全防范工作。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静电、防中毒等冬季防护措施,扎实做好雨雪、冰冻、寒潮、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督促企业抓好危险作业管控,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明确专人现场监护,节假日、公休日、夜间动火作业提级管理,五级风以上、浓雾天气严禁高处作业,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风时,严禁露天吊装作业。加强外委作业、外包队伍、外来施工管理,严格选用有资质的外来服务机构和人员,严防因突击生产、设备超限超能力超强度生产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发事故。

  请各市于11月30日前,将《机械行业专项整治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以及专项整治总结报送省厅基础处邮箱:sdyjjcc@shandong.cn,省厅将对各市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通报。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11月5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打击瞒报生产安全事故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信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在产工业企业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指引(试行)的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打击瞒报生产安全事故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在产工业企业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指引(试行)的函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清远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城乡雨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排水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