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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市应急局关于印发2022年天津市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应急局关于印发2022年天津市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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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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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2-11-15生效日期:2022-11-15

各区应急局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消除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对企业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市应急局制定了《2022年天津市化工 危险化学品 医药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1月15日    

  (联系人:刘人杰;联系电话:28051791)


2022年天津市化工 危险化学品 医药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市委、市政府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成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防控系统性安全风险为重点,持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全市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

  三、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企业自查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

  各区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督促企业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分级检查和市级督查阶段(12月1日至2023年3月15日)

  各区督促各乡镇(街道)、园区(功能区)对本辖区内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区应急局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市应急局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区和重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四、重点检查整治内容

  (一)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情况。检查企业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是否采取可靠的防火、防冻、防凝、防爆、防泄漏、防静电、防中毒、防滑跌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冻、防滑、防中毒等劳动保护用品。

  (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情况。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

  (三)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检查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四)企业“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改变工艺技术、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储存情况。检查企业储存场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种储存情况,是否存在禁忌物质混放、混存情况。

  (六)罐区等储存场所管理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健全完善监测监控设施,是否定期检测,储罐管线阀门、机泵等设备设施是否完好。

  (七)特殊作业管理情况。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要求,制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审批制度并严格落实。

  (八)承包商管理情况。检查企业是否选用符合资质的承包商,并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九)应急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是否配足配齐应急储备物资并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是否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十)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检查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系统运行情况、安全风险研判承诺公告、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建立完善情况等。

  (十一)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检查企业在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行动中排查出的隐患整改闭环情况。

  (十二)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情况。检查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完成建设情况,各模块是否能有效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临近年底,前期停产减产的化工企业逐步复产提量,检维修作业、特殊作业增多,叠加年底企业抢工期、赶进度,易导致事故发生。各区应急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二)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各区应急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重点企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各企业要严明确冬季安全生产的防护重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定期检查应急物资,加强对员工的应急物资装备操作培训,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各项应急资源落实到位。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氛围。各区应急局、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力度,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从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宣传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坚持正面宣传和反面警示曝光相结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同时要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冬季安全生产意识。

  (四)强化检查督导,坚持问题导向。各级执法部门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严格落实“四铁”要求,突出监管重点,紧盯目标任务,坚持质量优先,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形成闭环。敢于较真碰硬,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格依法查处。

  (五)及时汇总信息,做好信息报送。各区应急局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畅通上下信息渠道。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30日前报送市应急局危化监管处,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结报告于2023年3月24日前报送市应急局危化监管处。(邮箱:whjgc@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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