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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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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