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饶府字〔2022〕51号

颁布部门:上饶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22-12-25生效日期:2022-12-2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上饶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25日

上饶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赣府发〔2022〕17号)、《中共上饶市委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饶发〔2022〕17号),积极稳妥推进全市碳达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协调推动能源、工业、交通与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空间格局,有计划分步骤推进碳达峰行动,打造全面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市,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基本原则

  ——系统谋划、科学施策。坚持系统观念,全局统筹、战略谋划、整体推进。加强政策的系统性、协同性,科学制定各领域、各行业碳达峰路线图,合理确定目标任务。

  ——突出重点、优化路径。以产业结构优化和能源结构调整为重点,强化科技支撑,深入推进工业、能源、农业、建筑、交通运输、生活消费等领域节能降碳。

  ——政府引导、市场发力。加强政策引导,健全投资、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推进碳排放权等市场化交易,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先立后破、安全降碳。坚持安全思维、底线思维,处理好降碳与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关系,着力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稳定降碳。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2.5%,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和单位地区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省下达指标,为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新能源消费占比逐步提升,煤炭消费占比稳步下降,绿色低碳技术大幅推广使用,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完善。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省下达指标,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的战略导向和目标要求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加强统筹谋划的同时,进一步聚焦重点举措、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主体,组织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智慧能源数字化转型,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大力推进光伏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光伏新能源应用示范区。推动光伏新能源制造端、发电端和应用端“三端发力”,全面启动晶科能源“三年千亿计划”,着力打造光伏组件新能源装备生产制造基地;积极发展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发电,大力推进农光互补、林光互补、渔光互补、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等项目,建设光伏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发电基地;积极培育“光伏+”发展模式,全力发展光伏+充电桩、光伏+通信基站、光伏+储能、光伏+氢能等多系统、多主体耦合的应用场景,创建智能微网、智能充电等光伏新能源应用示范基地。因地制宜开发分散式风电,积极推动余干、德兴、铅山等风电建设项目实施。推进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稳定运行,不断提高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水平。加大德兴市、广信区等地地热能勘探开发力度,围绕信江沿岸规划建设水源热泵采暖试点示范工程。到2025年,全市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以上,风电总装机容量力争达到7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力争达到18万千瓦左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国网上饶供电公司、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2.推动化石能源高效利用。规范实行煤炭减量(等量)替代管理,积极推动黄金埠电厂及存量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和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加大落后燃煤锅炉和燃煤小热电退出力度,推动以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蒸汽)。加快提升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推动天然气管道建设,尽快实现管输气“县县通”;推进上饶经开区、万年、信州等LNG储备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天然气应急和调峰保障能力。合理调控石油消费,加快推进机动车和船舶等交通工具电气化、低碳化替代;鼓励利用可持续航空燃料、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到2025年,煤电平均供电煤耗控制在295克标准煤/千瓦时以内。(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国网上饶供电公司、市住建局)

  3.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基础设施可持续转型,加快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信玉500kV输变电及送出工程,不断完善500kV骨干网架;加快建设江西东部双环网,推动在弋阳、信州、余干等地新、扩建220kV变电站,加强农村电网改造,持续完善局部网架结构,加快形成坚强智能电网。积极推进电化学储能、空气储能、抽水蓄能等调峰设施建设,推动铅山县武夷山高桥、广信区华坛山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婺源县段莘乡阶梯水电站改造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落地,着力提高电网调峰和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园区建设,探索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智能微网等方式,优先在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重点工业园区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现工业园区多能互补和协同供应。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30万千瓦。到2030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力争达到120万千瓦,全市电网具备5%以上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国网上饶供电公司)

  4.推动智慧能源数字化转型。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推进能源生产、储运、消费全环节数字化,提高能源系统智能化水平,发展数字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在信州区、广信区、广丰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浙赣边际合作(衢饶)示范区开展一批数字楼宇、数字工厂、数字园区等智慧能源示范项目,提升能源行业智慧化水平。依托江西省可再生能源大数据平台,开展能源数据中心试点,建设能源信息传输通道,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形成能源网和互联网深度融合、电力流与数据流实时交互的能源产业发展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科技局、国网上饶供电公司)

  (二)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动有色金属、建材、光伏、机电汽配等重点产业行业节能降碳,提升用能效率,促进工业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1.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加大有色金属、建材、光伏、机电汽配等产业行业节能降碳技改行动。持续壮大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中)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能源、有色金属、建材、化工、造纸、食品等行业间耦合发展,鼓励上下游企业、行业间企业开展协同降碳行动,努力构建企业首尾相连、互为供需、互联互通的产业链。推动工业能源消费低碳化,逐步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重。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培育创建一批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和绿色供应链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2.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以打造省级有色金属产业重要基地为目标,强化创新引领,提升精深加工水平,延伸拓展产业链条,实施产业能效对标行动,加快向高端化、智能化、集群化方向发展。聚焦再生铜、再生铝、再生稀贵金属等重点领域,加快生产工艺流程改造,推广绿色制造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推动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加快推进锂电产业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发展。引导有色金属生产企业建立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

  3.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坚持建材行业向低碳、环保、高端、多元发展。做优水泥等传统基础产业,做强黑滑石、石灰石、建筑陶瓷等特色优势产业,开发推广非金属新材料等新型绿色建材。加快推进低效产能退出,严禁违规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积极采用先进设备和清洁生产新技术,提高水泥生料中含钙固废资源替代石灰石比重,鼓励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鼓励支持企业联合重组,培育发展若干龙头企业和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市管局)

  4.推动光伏产业低碳转型。积极引进光伏新能源产业“头部企业”,精准延链补链强链,实现光伏产业高端化、规模化、特色化发展。提升全产业链的原辅材、产品制造技术、生产工艺及装备能级,构建有序互联的产业生态。加速推动新技术突破,提高国产设备智造和应用水平,实现电池最高转换效率、组件输出功率指标优化提升。积极布局功能性开发平台,鼓励晶科能源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组建光伏产业研究院。推动光伏企业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建立能源管理体系。鼓励光伏龙头企业协同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物流、销售、回收等环节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支持光伏龙头企业领建零碳工厂、低碳园区,推动光伏产品碳足迹认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市管局)

  5.推动机电汽配产业低碳转型。推动机械制造、电子信息、汽车等产业联动发展,形成融合赋能的低碳循环发展模式。以广信、信州、玉山等地为重点,培育高端机械制造,提高产业集聚度和显示度;加快突破光学关键技术与核心零部件,培育发展高端机械制造与改造提升传统装备双管齐下,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制造产业链生态。以上饶经开区、广丰、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等地为重点,加快打造集群式电子信息产业链;积极发展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经济产业;加快推进“数字基建”项目,深入开展企业“上云用数赋智”行动,不断拓展数字经济发展新空间,促进电子信息产业价值链的提升。以上饶经开区、广信、余干等地为重点,打造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加快以整车为牵引的“能源+智能”汽车产业链布局,推动电池、电机、电控“三电”系统相关产业集聚发展,促进地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全面提升装备制造低碳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

  6.推动其他重点行业碳达峰。落实国家、省对化工行业产能控制政策,严控化工项目准入标准;支持铅山工业园区开展省级化工园区达标认定工作,加快推进德兴市硫化工及精深加工产业基地、万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凤巢工业园化工集中区等重点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鼓励化工园区建设能源综合管理系统,实现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加大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支持江西台鑫钢铁有限公司采用废钢高效回收加工、废钢余热回收等技术,推行全废钢电炉工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

  7.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根据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政策规定,对在建、拟建、建成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称“两高”项目)开展评估检查,建立工作清单,明确处置意见,严禁违规“两高”项目建设、运行,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加强对“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结果执行的监督评估,对审批能力不适应的依法依规调整上收审批权。引导金融机构落实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融资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市市管局、上饶银保监分局)

  (三)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落实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

  1.加快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统筹生态、生产、生活因素,优化城乡空间格局,科学确定城市建筑面积发展目标,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推动开发建设由增量建设为主向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转变。积极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大力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增强城市气候韧性。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绿色施工方式。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预制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木竹结构三大类装配式建筑,推动建材循环利用。推动绿色城市、园林城市、低碳旅游城市、无废城市、智慧城市建设,深入开展绿色生态城区、绿色社区、绿色生态小区创建行动。推动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建设管理机制,落实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

  2.着力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全面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完善新建建筑节能设计、能效、绿色改造等标准,推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积极引导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加快提高既有建筑能效水平,加快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老旧小区、农村危房等绿色化改造。推进节能低碳型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建设小型化、分散化、生态化为主的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提升建筑业数字化管理水平,加强建筑运行能耗监测,建立健全建筑能效监管体系,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加强建筑节能低碳型技术、材料、设备、工艺等的推广应用。力争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3.优化调整建筑用能结构。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加快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农房建设,推动新建农房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加快农房节能改造,大力推广农村光伏应用。引导农村不断减少传统能源使用,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加快生物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用生产和农村建筑中的应用。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

  (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构建高效智能绿色物流,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推动交通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推进交通运输装备专业化、标准化和大型化,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装备,逐步淘汰高耗能、低效率的老旧车船和作业机械。扩大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推动城市公共汽车、巡游和网络预约出租车等清洁低碳化运行。引导轻型、高效、电能驱动和变频控制的港口装卸设备发展,提高港口装备的整体能效水平。在城市物流配送领域以及物流园区、枢纽场站等区域,优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及作业机械。争取到2025年,公交车、出租汽车(含网约车)新能源汽车分别达到72%、35%。到2030年,营运车辆、船舶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分别下降10%、5%。(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强化上饶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定位,全力推进交通强市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互联网+高效物流发展,加大支持区域智慧交通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壮大交通运输新业态、新模式。充分发挥铁路和水运在大宗货物中远距离运输中的骨干作用,加快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多式联运和综合货运枢纽集疏运体系发展,充分利用物联网先进信息技术,不断提高多式联运货物转运的自动化作业水平。积极推进绿色出行示范城市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共享单车、自行车等低碳出行方式,完善城市慢行系统。到2030年,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8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节能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积极应用节能技术和清洁能源,全面实施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新建及改扩建公路积极落实绿色公路建设要求,推进绿色服务区建设与运营,鼓励在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顶棚等区域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公交场站、停车场、客货枢纽等区域充换电、加气站建设。持续推进岸电设施改造,提升机场、港口岸电使用比重,积极谋划绿色港口、绿色航道和近零碳排放示范场站建设。到2025年,各类充电桩超3500个。到2030年,民用运输机场场内车辆装备等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4.构建高效智能绿色物流。加快推进物流业绿色低碳发展,合理规划布局物流基础设施,完善综合运输通道和物流节点建设,构建便捷、高效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促进多种运输方式顺畅衔接和高效中转。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农业、商贸业等产业联动发展,培育一批绿色流通主体。大力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提高水路、铁路货运量和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加快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及智能化物流设备的应用推广,提升物流业智能化水平。开展物流标准化示范建设,培育省级物流标准化示范企业。加快构建集约、高效、绿色、智慧的城乡配送网络系统,提高配送效率,建设全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到2025年,集装箱铁水联运量达到30万TEU(20英尺集装箱)。到2030年,水路和铁路货运量占比达到23%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五)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落实节约优先方针,贯彻执行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坚决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把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

  1.全面开展能效提升行动。实施新一轮节能降碳升级改造行动,全面提升全市综合能效水平。加大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力度,促进建筑、交通、照明等基础设施用能低碳高效化。推动重点园区(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集聚度较高的园区)实施节能降碳工程,推进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打造先进节能低碳园区。加快重点行业实施节能降碳工程,聚焦有色金属、光伏、建材等产业行业,逐步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用能设备节能增效,积极引进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全面提升重点用能设备(电机、风机、泵、变压器、工业锅炉等)能效标准;加强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推广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全链条管理模式,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2.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统筹谋划、科学配置数据中心、5G通信基站等高耗能新型基础设施,鼓励新建设施优先布局在新能源资源密集地区。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推广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多样化能源供应模式,因地制宜采用直流供电、“光伏+储能”5G基站等技术。推动既有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改造,推广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提高现有设施能源利用效率。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按要求将重点用能单位纳入在线监测系统。积极创建绿色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管局)

  3.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落实用能预算管理制度,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推动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加快建立市、县二级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机制。开展节能监察行动,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阶梯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积极培育专业化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和人才队伍,全面提升能源管理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管局)

  4.加大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力度。统筹碳达峰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强化目标协同、区域协同、领域协同、任务协同、政策协同、监管协同,加快制定上饶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兼顾碳排放控制与环境污染物减排,实施碳排放总量控制、行业碳排放标准、项目碳排放评价等相关制度,建立以碳减排管理为核心的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体系。健全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政策标准统筹融合,强化“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加大技术和资金投入,实施减污降碳重大项目和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气象局、国网上饶供电公司、市工信局、市国资委)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

  1.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以节约资源能源和减少废弃物排放、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提高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为目标,优化园区产业布局,深入推动园区循环化发展。推进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园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园区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智能化管理。积极争创国家级低碳工业示范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加快推进鄱阳、余干、婺源等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到2030年,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2.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大力培育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加快推动上饶(德兴)、玉山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赣东北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建设,打造资源综合利用示范标杆。积极推进工业固废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再利用,加强锂电池、尾矿、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粉煤灰、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稳步推进金属尾矿有价组分高效提取及整体利用,探索尾矿在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利用。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绿色建造和绿色回收,推广废弃建材和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完善收储运体系,加快推进离田产业化利用、高值化利用,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

  3.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品回收网络,推进垃圾分类网点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促进再生资源应收尽收。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建立健全线上线下融合、流向可控的资源回收体系。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废弃物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推进废弃动力电池、电子废弃物、光伏组件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促进汽车零部件、机械装备、特色装备等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4.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全面实现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监管。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循环化,整治过度包装。探索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有效模式。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的再利用水平。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升至70%。(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

  (七)节能减碳科技创新行动

  发挥科技创新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构建形成应用推广、产业发展贯通融合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格局。

  1.加快先进低碳技术推广及应用。聚焦光伏新能源、机电光学、汽车、电子信息、有色金属等产业领域,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开展新技术示范应用。鼓励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制定“双碳”技术路线图,通过技术工艺和信息技术创新,促进传统产业技术装备改造升级。推广第二代新型干法水泥工艺及装备,推进余热回收、水循环利用、原燃料替代、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水泥窑协同处置等绿色工艺技术应用,探索开发水泥制造全流程信息化管控技术。推广尾矿及低品位铜矿资源综合利用新模式,加快电解铜等有色金属冶炼加工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强化从源头控制碳排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

  2.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围绕“2+4+N”产业,在光伏、光学、汽车整车研发等关键技术领域加大平台建设力度,提升产业研发实力。依托江西省阿里云大数据学院,加快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积极推进G60科创走廊、北斗智能应用科技城、面向行业大数据的区域经济发展态势感知平台创建,鼓励市级创新平台提档升级。深化与全球光伏、光学、汽车、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领军企业科技合作,吸引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在上饶设立研究中心,积极探索推进“异地孵化器”“离岸孵化器”等开放式创新平台建设,着力构建多主体、多类型、多层次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促进企业、项目、技术、人才和资金加速向上饶集聚。加强“双碳”人才引育,构建与绿色低碳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

  (八)碳汇能力提升行动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1.巩固生态系统碳汇成果。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严禁擅自改变林地、湿地、草地等生态系统用途和性质。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性出发,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快建设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加强生物多样性与固碳能力协同保护力度,防止资源过度开发利用。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大力推广节地技术和模式。开展森林、草地、湿地、土壤、矿山等碳汇本底调查、储量评估、潜力评价,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2.巩固提升林业生态系统碳汇。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快森林固碳增汇试点、碳汇林业基地和特色林业产业建设。进一步完善林长制,推动森林资源保护持续健康发展。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加强公益林建设,加快推进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重点工程,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提升森林碳汇总量。推广义务植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国土绿化,推动造林主体多元化发展。加快高铁沿线环境整治和植被恢复,打好三清山等重要生态区域松材线虫病防控保卫战。到203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1.16%以上,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0201.6万立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3.稳步提升农田湿地碳汇。开展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行动,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广农光互补、设施增地、立体栽植等集约化、低碳农业模式。持续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应用,提高农田土壤固碳能力,增加农业碳汇。实施信江干支流、饶河干支流、鄱阳湖环湖区(上饶市境内)河流水生态保护及修复,加大东鄱阳湖、婺源饶河源、玉山三清山信江源等国家湿地公园修复和保护力度。依法开展退田还湖还湿,加大湿地资源保护力度。到2025年,累积建成高标准农田493万亩,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利用率达4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湿地保护率不低于69.5%。(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着力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绿色理念转化为全民自觉行动。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绿色低碳国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持续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气象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生态文明宣传月等绿色低碳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融入人们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气象局)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强化绿色生活方式宣传引导,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全面推行勤俭节约,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着力破除奢靡铺张的歪风陋习。推行低碳生活,引导和规范居民低碳生活行为,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倡导“135”(1公里步行、3公里骑车、5公里公交)绿色出行,鼓励“步行+共享单车+公交车”的出行方式,引导居民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扩大绿色产品消费,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妇联、团市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重点用能单位要全面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制定“一企一策”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履行节能降碳职责。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保社会责任。(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上饶银保监分局)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组织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培训主要课程,强化法治意识,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干部碳排放相关知识的学习,提升专业能力素质,切实增强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

  (十)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

  统筹推进节能降碳各类试点示范建设,构建碳达峰试点体系,以试点示范带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1.加快全域低碳旅游示范城市建设。立足资源优势,延长产业链,加快建设衢黄南饶“联盟花园”,发展全域旅游,着力将上饶建设成世界文化旅游目的地和国家级低碳旅游休闲城市。积极构建全域旅游格局,推动上饶旅游由观光型向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体验娱乐、养老养生、文化教育于一体的综合型转变;加快中心城区旅游项目建设;推进三清山、婺源、德兴中医养生、灵山、铜钹山等优质景区联动发展。加快全域旅游低碳化发展,完善低碳旅游产品供给,加快打造一批高端酒店和民宿;推动低碳旅游设施建设,积极引导景区用能低碳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充电桩建设,开发旅游体验馆、随身游、旅游标识牌、旅游咨询服务、旅游APP等平台建设,完善自行车及慢道等低碳出行系统。推动三清山、婺源、龟峰、葛仙村、望仙谷、云谷田园等景区先行构建低碳旅游示范区。(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

  2.深化碳普惠试点建设。进一步推进碳普惠制试点建设,加快制定碳普惠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碳减排量交易运行规则和流程,界定参与主体权利、责任和义务。试点推广大型活动及会议碳中和行动,鼓励公共机构、国有企业率先开展碳中和活动,推行减碳激励机制。以公共机构低碳积分制为引领,开展碳普惠全民行动试点,建立碳币兑换等激励机制,鼓励医疗、教育、金融等机构和商超、景区、电商平台创建碳联盟,积极纳入碳普惠平台。(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林业局、上饶银保监分局)

  3.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充分挖掘生态资源优势和品牌价值,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核心,以产业化利用、价值化补偿、市场化交易为重点,积极推进全域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深化婺源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总结推广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探索,选择试点成效显著的地区,打造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政府金融办)

  4.推进低碳试点示范建设。以低碳产业发展、清洁能源利用、绿色交通推行、碳汇能力提升、零碳建筑建设、绿色低碳生活倡导等为重点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快低碳旅游示范区、低碳工业园区、低碳示范县(市、区)、低碳乡镇(街道)和低碳社区(村)等创建工作。推动省级以上开发区依托优势产业,探索节能降碳新路径,开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建设标杆企业,推动晶科能源及有条件的企业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试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文广新旅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三、政策保障

  (一)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

  按照国家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加强碳排放数据的采集、审核及评估,科学开展区域、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统计核算,充分发挥统计核算对碳达峰的支撑作用。推进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提升核算时效性和精准性。依托“生态云”大数据平台,建立完善统计、生态环境、能源监测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数据衔接、共享及协同机制,实现智慧控碳。(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管局、市气象局)

  (二)加大财税、价格、金融政策支持

  全面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有关财税、价格、金融政策,做强做优做大上饶有色金属供应链金融平台。统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碳达峰碳中和重大行动、重大示范和重大工程。完善绿色产品推广和消费政策,加大对绿色低碳产品补贴力度。强化税收政策绿色低碳导向,全面落实国家、省对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规定的企业绿色低碳技术研发费用给予税前加计扣除。针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实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加快建设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碳排放权、用能权抵押贷款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上饶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国网上饶供电公司)

  (三)发展环境权益交易市场

  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工作,严格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督促重点排放单位按时完成碳排放配额清缴。建立健全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重点排放单位和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确保碳排放数据质量。加快建立用能权、绿色电力证书等交易机制,培育交易市场,鼓励企业利用市场机制推进节能减污降碳。实行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报告制度,支持重点排放企业开展碳资产管理。利用好森林、湿地、生物质、太阳能、水能等自然资源,开发碳汇、可再生能源、碳减排技术改造等领域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适时参与全国性抵消交易。(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市管局、国网上饶供电公司)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政策、组织重大工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日常指导,定期对各县(市、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落实

  市直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加快编制碳达峰细化方案和分领域分行业实施方案,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有序推进。各县(市、区)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与重点任务,抓好贯彻落实和工作年度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严格监督考核

  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每年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工作突出的地方、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部门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

同地区相关
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
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同行业相关
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电梯安全条例(2024年修订)
庆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日照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