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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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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吉应急煤矿综合〔2023〕49号

颁布部门: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3-03-24生效日期:2023-03-24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吉能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3月16日全国矿山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厅党委的部署,现就进一步强化全省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工作要求如下:

  一、居安思危,认清形势,切实加强对事故警示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警示教育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安全教育方式,通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可以使矿工如同身临其境到事故发生现场,感受事故发生过程、场景和危害程度,通过心灵上的震撼,使广大职工群体牢记事故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清醒认识到安全是一切生产与发展的前提,守住一人安全就是守住全家安全、守住一处安全就是守住全矿安全,激发从业人员的家庭使命感和集体荣誉感,不断强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和矿山企业要要高度重视,不断增强忧患意识,清醒认识当前全国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充分认清矿山领域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的组织领导,采取丰富多彩、行之有效的措施,深入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进一步推动矿山企业树牢安全理念,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全员风险意识与底线思维,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有关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痛定思痛,强化反思,矿山领域全面开展事故警示周活动。3月27日至31日,全面开展全省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一要组织全员观看警示教育片,矿山企业要组织全员观看八宝煤矿“3·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贵州三河顺勋煤矿“2·25”重大顶板事故、河北桃树峪铁矿“9·2”重大透水事故、山西尖山铁矿“8·1”特别重大排土场垮塌事故等警示教育片和内蒙古新井露天煤矿、新疆西部黄金伊利公司金矿事故现场视频短片。二要组织全员岗位安全大反思,矿山企业要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岗位安全大讨论,对照事故教训和自身工作实际,全面查找思想认识、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操作技能、考核奖惩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遵规守纪、规范行为,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三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矿山企业要结合事故教训,分析事故原因,举一反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堵塞漏洞,强化管理。

  警示周活动期间,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深入企业、深入矿井,组织开展矿山企业警示教育,警示教育工作要实现矿山全覆盖、人员全覆盖;省厅将深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对警示教育周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查方案、查记录、查自查清单、查整改台账等方式促进活动开展,对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要严肃问责。

  三、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扎实推进事故警示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和矿山企业要将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作为安全生产常态化工作,与日常监管执法相结合、与企业安全教育相结合、与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相结合,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方式和考核方法,延续开展矿长安全课、一日三省、每日一题、每旬一课、每月一考等好的做法,持之以恒的做好警示教育工作。一要坚持针对性原则,面对矿山不同岗位,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做到分时段、分工种,具体内容因岗而异。二是要坚持长期性原则,结合行业安全形势及矿井安全生产特点,突出警示教育在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做到动态与定期相结合,系统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形成时时、处处、事事讲安全的良好氛围。三是坚持广泛性原则,要确保安全警示教育覆盖到全员,教育内容突出专业性和综合性相结合。四是要坚持实效性原则,警示教育活动要结合实际,让从业人员入脑入心,真正在作业中吸取教训,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促进矿山企业安全稳定发展。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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