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计划生育若干规定〉的决定》已经2023年3月28日市政府七届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覃伟中
2023年4月6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计划生育若干规定》的决定
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深圳市计划生育若干规定》已经不适应我市新时期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要求,现决定废止《深圳市计划生育若干规定》(2017年10月12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0号发布,2018年12月2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5号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