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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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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鄂安办〔2023〕53号

颁布部门: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通用安全类

颁布日期:2023-09-01生效日期:2023-09-01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近段时间以来,全省连续发生多起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造成多人伤亡,令人深感痛心。6月16日,武汉市洪山区地下管网清淤作业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致2人死亡后,8月19日,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又发生一起污水管道修复作业中毒事故,致2人死亡,1人受伤。8月22日,黄冈市黄州区黄婆汊路污水泵站进行维护检修作业时,发生中毒窒息事故致2人死亡,2人受伤,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再次敲响了警钟。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坚决遏制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态势,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专家指导服务。

  各地各部门要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矿商贸、建筑施工、市政工程、电力、热力、环保、交通运输、农林渔牧、卫生、水利等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覆盖无死角的风险隐患排查,辨识管控风险,全面摸清底数,健全作业监管台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登记造册,实行清单管理,限时整改到位,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清仓见底、动态清零。生态环境部门要聚焦污水处理池,住建部门要聚焦污水井、污水管网,农业农村部门聚焦沼气池、化粪池,应急管理部门要聚焦化工行业反应釜、塔、储罐、熔炉等受限空间作业和工贸行业易产生硫化氢、 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围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重点事项,对重点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帮助企业提高有限空间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能力。

  二、加强科普宣传和安全教育,切实提升防范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综合运用各类宣传媒体和传播手段,打造全方位、立体化宣传矩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尤其是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重点人群,有针对性的加强宣传教育的密度频度和力度,确保听得懂、记得住、会操作。各地各部门要组织相关行业企业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培训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促学,不断提升企业负责人和一线工人的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要督促企业制定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方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应急装备和器材,禁止不具备救援能力和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人员开展施救,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避免事故伤亡扩大。要督促乡镇街道、居(村)委会利用“村村响”应急广播、流动宣传车、上门入户提醒等方式,向农村居民、广大群众等宣传沼气池、化粪池、地窖、料仓等有限空间安全防范知识,确保不少一户、不落一人。

  三、严格精准执法,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生态环境、住建、水利、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加强各自分管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第三阶段工作要求,强化部门精准执法,坚持铁的面孔、铁的手腕、铁的标准,将有限空间作业作为重点检查和执法事项,全覆盖拉网式开展精准严格执法,直捣病灶,靶向发力,重拳出击。要采取明察暗访、督查检查、“四不两直”、“双随机”抽查等方式,组织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严查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法定职责、从业人员未接受有限空间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停业整顿、约谈曝光、行刑衔接等手段,强化强大震慑,倒逼企业主要负责人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责任,全力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密组织部署,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做抓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领域事故多发频发态势。省安委办将结合全省正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对于工作敷衍塞责、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有关线索移交监委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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