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应急管理局:
中秋、国庆临近,为切实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工贸行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就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部署“双节”期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双节”期间,企业加班赶工期、设备检维修、有限空间清淤作业等非常态生产经营活动明显增多,且部分企业因管理人员放假导致安全管理缺失,易造成各类风险碰头叠加。各区要保持清醒认识,立即部署开展“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双节”期间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双节”期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督促企业强化风险管控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各区要结合辖区工贸行业风险特征,聚焦问题、突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双节”期间各项安全管理措施,重点落实以下措施:
(一)开展节前和节后安全检查。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对较大风险场所、设备设施、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场所等进行重点检查;在节后复工前,再次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各类场所、设备设施安全可靠后方可复工。
(二)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节前,要组织节日期间上岗、值班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掌握节日期间突发险情应急处置方法。节后复工前,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三)落实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假期期间继续生产的工贸企业,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与值班值守工作,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岗在位,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档不缺位。
(四)落实重点场所管控措施。企业应结合实际,强化重点场所的具体管控措施:钢铁企业要对煤气系统、高温熔融金属区域、易燃易爆区域和重大危险源等危险性较大的环节、部位开展重点排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粉尘涉爆企业及时清扫涉粉车间、除尘系统等关键部位,铝镁金属粉末(废屑)及时清理;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应严格落实危化品入库管理,减少储存量,严禁在生产车间违规存放;有限空间企业可实行有限空间临时上锁管理等。
(五)强化危险作业管控。对非紧急必要的风险较高的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一般应暂停开展,确有必要开展时,应严格落实提级审批制度,控制现场作业人数、落实专人监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安全。
三、加强巡查执法推动工作措施落实
各区要提前摸清辖区企业假期放假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力量,强化节前、节中、节后安全监管工作,要突出风险高、隐患多的行业领域,紧盯辖区内风险较高、安全管理较差的企业,加强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双节”期间安全管理措施,对管理措施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责令其立即或限期整改。对未开展安全检查、未开展安全教育、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不履职履责、危险作业未落实作业审批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四、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各区要督促企业落实值班值守工作机制,确保应急救援力量、装备、物资准备工作落实到位。企业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并熟悉掌握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熟悉监控报警设施和掌握监控报警处置方法,发现险情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锂电池、涉氨制冷等风险较高的企业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除值班人员外,还需保障处置特殊情况的应急救援能力,确保险情事故及时妥善处置。
请各区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工贸企业,并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