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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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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3-09-22生效日期:2023-09-22

各区应急管理局:

  中秋、国庆临近,为切实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工贸行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就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部署“双节”期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双节”期间,企业加班赶工期、设备检维修、有限空间清淤作业等非常态生产经营活动明显增多,且部分企业因管理人员放假导致安全管理缺失,易造成各类风险碰头叠加。各区要保持清醒认识,立即部署开展“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双节”期间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双节”期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督促企业强化风险管控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各区要结合辖区工贸行业风险特征,聚焦问题、突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双节”期间各项安全管理措施,重点落实以下措施:

  (一)开展节前和节后安全检查。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对较大风险场所、设备设施、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场所等进行重点检查;在节后复工前,再次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各类场所、设备设施安全可靠后方可复工。

  (二)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节前,要组织节日期间上岗、值班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掌握节日期间突发险情应急处置方法。节后复工前,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三)落实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假期期间继续生产的工贸企业,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与值班值守工作,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岗在位,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档不缺位。

  (四)落实重点场所管控措施。企业应结合实际,强化重点场所的具体管控措施:钢铁企业要对煤气系统、高温熔融金属区域、易燃易爆区域和重大危险源等危险性较大的环节、部位开展重点排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粉尘涉爆企业及时清扫涉粉车间、除尘系统等关键部位,铝镁金属粉末(废屑)及时清理;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应严格落实危化品入库管理,减少储存量,严禁在生产车间违规存放;有限空间企业可实行有限空间临时上锁管理等。

  (五)强化危险作业管控。对非紧急必要的风险较高的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一般应暂停开展,确有必要开展时,应严格落实提级审批制度,控制现场作业人数、落实专人监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安全。

  三、加强巡查执法推动工作措施落实

  各区要提前摸清辖区企业假期放假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力量,强化节前、节中、节后安全监管工作,要突出风险高、隐患多的行业领域,紧盯辖区内风险较高、安全管理较差的企业,加强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双节”期间安全管理措施,对管理措施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责令其立即或限期整改。对未开展安全检查、未开展安全教育、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不履职履责、危险作业未落实作业审批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四、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各区要督促企业落实值班值守工作机制,确保应急救援力量、装备、物资准备工作落实到位。企业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并熟悉掌握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熟悉监控报警设施和掌握监控报警处置方法,发现险情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锂电池、涉氨制冷等风险较高的企业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除值班人员外,还需保障处置特殊情况的应急救援能力,确保险情事故及时妥善处置。

  请各区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工贸企业,并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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